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晓 ,并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兴工路8号花样年美年广场5栋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判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厉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景,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常态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来 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3年,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董事会编写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判 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景。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治理 与使用情景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治理 、使用、运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治理 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景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年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治理 制度》的规定,未超出2013年分析,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平、公布、公平 的原则。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分析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托 或者被其控制。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分析。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驳斥、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