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实际情景,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加大对水产加工企业污染、卫生、产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努力做来 有计划、有组织、有和谐 、有成效,排除 企业污、脏、乱、差等现象,实现落后企业厂容厂貌重大改观,进一步推动水产品加工企业规范化生产,建立长效治理 机制。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摸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1.摸清城区内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情景,如企业个数、地址、主要产品等;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资料翻印成册,发放来 每家生产企业。
(二)制订环境整治相关制度,规范我市水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长效治理 。主要工作内容:制订《北海市水产品加工企业环保整治治理 暂行办法》等。
(三)对企业“三废”处理和达标排放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整治。主要检查内容:1.“三废”排放的各项主要指标值;2.“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情景及工艺合理性;3.“三废”设施有无运行台账,相关的治理 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四)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包装,请求所有成品都进行包装。主要检查内容:1.出厂产品是否已包装;2.包装容器和包装物料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3.包装容器和包装物料强度是否足够。
(五)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卫生条件和产品卫生,对不符合请求的企业进行整治。主要检查内容:1.厂区环境卫生情景;2.车间及设施卫生情景;3.原辅料卫生情景;4.加工卫生情景;5.包装、贮存卫生情景。
四、任务分工
(一)市工商局负责调查费解市区范畴内水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景,其他部门配合。
(二)市经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负责整治专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海城区经贸局、银海区经贸局配合;市经委负责制订《北海市水产品加工企业环保整治治理 暂行办法》,其他部门配合。
(三)市环保局负责对企业“三废”处理情景及“三废”设备的检查和整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四)市质监局负责对企业出厂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和整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五)市卫生局负责对企业生产卫生条件进行检查和整治,其他部门配合。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6日。主要工作内容:做好城区内水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景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发动工作,制订相关治理 办法。
(二)第二阶段(深入整顿阶段):7月7日至7月25日。主要工作内容:各牵头单位深入开展对企业“三废”、产品包装、卫生条件等进行整治。
(三)第三阶段(成果巩固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主要工作内容:重点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已取得的整治成果,并对整个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
主题词:环保 水产品加工 通晓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