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海产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营业执照的许可,并将证照进行登记造册。将海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景通报辖区政府及卫生、质监、水产等部门。牵头联合卫生、质监、水产、环境等部门对无营业执照的海产品加工小作坊小企业及时进行取缔,对流通领域的海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海产品销售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联合质监部门对无食品质量安全QS标志的海产品查处,对不进行索证索票的海产品销售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质监部门
负责实施食品生产许可海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海产品违法行为,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景通报辖区政府及卫生、工商、水产等部门。牵头联合卫生、工商、水产等部门对证照不全的海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查处。
(五)水产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海产品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和合理布局海产品生产和销售区域,观测海产品中药物残留量,严格打击海产品中滥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六)国土和建设部门
负责指导和会同辖区国土和建设部门取缔各种乱搭、乱建、非法占用土地生产经营海产品的行为。
(七)环保部门
负责清理取缔不符合环保请求的晒鱼场、鱼虾加工点;指导和规划合理使用海产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三废”处理。
(八)公安部门
主动参与和配合海产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海产品的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并对突发暴力抗法事件加以禁止 。
(九)规划部门
负责取缔各种乱搭、乱建、非法占用土地生产经营海产品的行为和晒鱼场、鱼虾加工点集中加工场地的规划。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摸底清查阶段(2008年7月1日—7月10日)
由辖区政府牵头,组织市工商、卫生、质监、环保、水产、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各部门领导要高度器重,组织和谐 配合。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参加对辖区内乱搭乱建晒鱼场、鱼虾加工点以及场地租赁情景进行全面摸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各加工户的参与主动性。工商、卫生、质监对证照不全、无证照、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海产品晒鱼场、鱼虾加工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旅行商店进行摸底检查,全面摸清晒鱼场、鱼虾加工点情景。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有关企业限期办理证照和市场准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7月30日)。
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辖区政府、市工商、卫生、水产、环保、国土、建设、公安、规划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海产品晒鱼场、鱼虾加工点、海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旅行商店和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环保部门清理取缔不符合环保请求的场、点和企业;土地、建设等部门清理取缔利用闲置土地乱搭乱建晒鱼场、鱼虾加工点,对用租赁场地生产经营的无证照,无生产许可的非法晒鱼场、鱼虾加工点责令租赁单位收归场地,停止租赁;工商、卫生、质监、水产等部门对证照不全、无证照、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海产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及时取缔和查处,严格打击海产品中滥用药物的违法行为。对海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旅行商店无证照经营,生猪行情,销售无QS海产品,不按规定索证索票的销售企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
由市质监局牵头帮扶一来 两个海产品加工场建立符合QS认证条件的示范点,组织相关加工户参观学习,并请求海产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按示范点逐步规范,来 达办证条件并申请办证。从而规范海产品行业发展。
另外,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规划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统一规划,划定区域,落实用地,由企业出资兴建,以股份合作、龙头企业带动等形式开展集中生产。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制订帮扶计划,主动引导和帮扶企业创造条件,满足市场准入请求,尽快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动员家庭鱼虾加工户摘 取联合集中加工,规范生产。逐步建立海城区、银海区或市海产品集中生产加工园,引导传统海产品加工户向符合产业发展请求的先进加工模式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好区域性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转化为传统产业优势,逐步推动传统海产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联合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
北海市水产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区水产运输车辆及晒鱼场等恶臭污染整治的工作部署,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
成立水产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德泉 市经委副主任
副组长:曾庆富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敬熙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书记
成 员:徐志河 市经委资源科科长
曾正怡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曾铨声 海城区经贸局局长
刘宁宁 银海区经贸局局长
刘有明 市工商局外资科科长
叶家含 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科长
蔡小春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计财科科长
郭夜明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资源科,办公室主任由徐志河担任。
二、总体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