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6年一号文件提出玉米要改革定价机制、建立生产者补贴制度以来,有关玉米补贴额度,频频传出各种消息。有传言称每亩将补贴100元,亦有称将高达600元。

针对玉米补贴额度和补贴方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4月17日召开的中国农业发展论坛上表示,目前具体的补贴额度和补贴方式仍在研究中,近期将会出台。陈锡文介绍,补贴的原则是,对于玉米主产区,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补贴,补齐后的价格肯定要低于1元/斤;对于非主产区,种植玉米不应再予补贴,不种植玉米应将给予补贴,以便减少国内玉米产量,有节奏地清理玉米库存。
市场化收购+补贴
3月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上透露,2016年,中国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将调整为“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新机制,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
“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生产和需求,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另一方面,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统筹补贴资金兑付到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刘小南表示。
尽管目前补贴额度和方式还未公布,陈锡文表示,今年补齐后的“目标价格”肯定比2015年的临时收储价格1元/斤要低。
至于具体的补贴额度,陈锡文表示,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保障玉米产业链发展。陈锡文称,以前不同地区的玉米临时收储价格有差距,2015年统一为1元/斤,意味着东北地区的玉米每斤降价0.2元,每个农民平均减少收入600元。
但是,由于收储涉及到收购、仓储等多个复杂环节和程序,陈锡文介绍,在农民每斤减少0.2元收入的同时,国家每斤也亏了0.25元。
因此,陈锡文表示,玉米补贴额度和方式将“让供求决定市场价格,适当补贴农民收益,从而引导农民进行结构改革。”
而让市场决定价格,首先要有市场和市场主体。“这就需要非国有的、多元化的收储主体,不能中储粮一家独大。”陈锡文表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完全放开粮食价格,但是随着最低价格和临时收储价格的不断提高,只有政府在收购,企业退出了。
“粮食收购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国有收购主体有资金保障,而其他主体没有保障。”陈锡文介绍吉林省试点经验,称去年吉林省筛选了4000家企业名单给银行,而银行最终只确定了169家企业可以收购,且必须是代替中储粮收购,才能获得银行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储粮之间的协议是统一贷款统一归还,因此银行不担心中储粮分支机构的坏账等问题。”
没有资金保障,多主体收购的市场难以实现。陈锡文表示,目前企业和银行的关系问题还没有破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