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猪肉的也要考虑养猪的”
记者注意到,湖南一些地方已开始关注养殖污染的治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长沙县自2010年始,强势推进养殖控规和污染治理。在黄花镇新建的年产万吨有机肥厂,实现了对干粪的综合利用。2014年已全面消除规模猪场的粪污直排现象,开展生态修复试点。该县计划于2015年12月前,在养殖密集区完成人工湿地、生态沟渠建设,实现全县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
浏阳市在“十二五”期间,根据市域自然条件和地理条件,引导养殖业从城郊城镇向山区丘陵转移、从沿库沿河向农业生产区转移。同时,引导养殖户采取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行干清粪处理工艺,做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栏舍改造。
吴根义称,生猪养殖的污染治理与工业治污有着明显区别。表现为:治理方式需结合地方实际,没有统一的技术和标准。其次,还需要国家政策的调整来支持。
“现在污染主要是猪的粪便随水流到了江河,但猪粪同时也是可以利用的有机肥。”他说,有机肥有着能改良土壤、不易流失的特点;但也存在着不好运输、储存的问题。因此,地方政府要抓的是末端管理。
“就是你拿这些猪粪怎么办?”吴根义认为,国家应当加大力度推广清洁养殖,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来源。而这更需要改变对有机肥的态度,像支持化肥厂一样,对于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予以补贴,利用经济杠杆引导农民处理可变为肥料的污染源,促进种养平衡。
他告知,目前浙江、上海、江苏等沿海省份对于使用有机肥都有补贴,但整体而言,国内有机肥生产使用仍然不够。如能重视并从此法着手,国内可以减少一半的养殖污染。
武深树认为,现在的养殖污染与治理问题,体现了在生猪产业转型中,政府的引导和规范有些滞后。比如,如何区域布局?对不同污染采取怎样的治理方式?
他说,农业维系民生,是支柱产业。而养殖则为高投入、高风险行业。因此,采取“谁污染谁治理”的工业治污方式是不行的。这其中,应该有国家支持。除了需要出台有利于有机肥使用的政策外,从国外情况来看,许多国家对于治理养殖污染的设施建设,采取的是国家投入的方式。美国的投入比例达60%。
武深树指出,出产生猪的大省,其实是把污染留给了自己,把好处带给了其他地方。依照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吃猪肉的要考虑养猪的”。建议国家通过转移支付、平衡发展、生态补偿拨出专门经费,支持生猪主产区的污染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