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这份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养猪场是他的,他与龙小林是雇佣关系。此外,他找到了当初给他搭棚子的包工头,“这一次他答应我出庭作证,证明猪棚是我出钱建的。”李运新对区法院的裁定书表示不
服,本周内将会正式向惠州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对话
有证据证明养猪场是我的
南都:打这样的官司成本很高,民告官尤其不容易,你是怎么想的?
李运新:我今年64岁,在这里生活了30多年,我辛辛苦苦经营的养猪场,怎么一下子就不是自己的了?我实在想不通。这件事情是我在告政府,压力非常大,家里人压力也很大,晚上都睡不着觉。我是一
个农民,认死理。现在国家提出依法治国,老百姓也可以告政府,我觉得他们做得不对,我就要坚持要告他们。
南都:就算上诉赢了,可能付出的成本会高于赔偿额度,你觉得值不值?
李运新:值。就算最终只赔偿我1元钱,我也觉得值。因为我赢官司,我就是为了一个理。
南都:假如再输了呢?
李运新:我会继续上诉。
南都:假如你自己坚持认为的道理事实上是错的呢?
李运新:那我也搞要清楚我到底错在哪里了啊!不能像现在一样,我还有一些证据能够证明这养猪场事实上就是我的,但如果不去证明它,如果他们能够合法地驳倒我,那也是一个好的结果。我相信法律。
(原标题:十几年养猪场被强拆 村民状告镇政府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