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瑞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对联鑫公司的厂房进行检查时,对规格为5斤装的百乐果牛肉粒进行抽样取证,并扣押600斤百乐果牛肉粒。经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检测,在百乐果牛肉粒中检出牛、猪源性DNA成分,未检出羊源性DNA成分。
瑞安检察院认为,思味公司、联鑫公司、诚佳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被告人张甲、张乙、黄某、张丙、金某、娄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销售金额均在200万以上,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乙、娄某、张丙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截止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进行。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原标题:【猪肉制“牛肉干”销售额达千万 不法分子今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