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军介绍,东源县曾经发过一次通知,要求三月底就要全面拆除,但是进展缓慢。河源市近期发布了一份水质监测通报,认为“东源段水质不是很乐观”,于是才会有今年8月25日的要求“全面拆除”会议。
多部门请求均被驳
所有接受采访的基层干部说起拆除猪场的任务,均表态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顾全大局,但同时对养殖户表示同情,谈话中时不时流露出深深担忧,希望能够做好养猪户的后续安置问题,避免干群对立。
朱锦标镇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年初时下发了拆除通知时,第二天就有数十名养猪农户去了县政府,“他们都不来镇里,直接去了县里”。朱锦标镇长认为,如果能考虑给予养猪户后续安置的措施,适当补偿,或者协助解决养猪户搬迁后的土地、资金问题,会有助于工作开展,也有利于农村稳定。
黄志军向记者证实,通知下发后,确实有几十名养猪农户到县里信访,反映补偿诉求。实际上,在政策制定之前,环保部门曾经提出一份初步的补偿方案,“猪舍原地保留,农户签承诺书保证不再用于养猪,按母猪、猪仔数量给予农户适当补偿”。
“县里主要领导否定了补偿方案,认为这些养猪场都是无证照的,是非法的,不予补偿。”黄志军表示,主要领导否定后,环保部门就不好再提了,“主要领导不同意,谁还敢再提。”
罗总工程师表示,畜牧部门曾建议按照猪场建设的不同时间点,给予补偿,“县里划定禁养区范围的文件是2011年出台的,农户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养猪了,甚至更早,‘一刀切’地拆除129家养猪场不符合实际情况。”畜牧部门的建议反映,也未得到回应。
该局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县里实际上是完全了解下面的情况,不知道为什么采取不予补偿的做法。
根据东源县8月25日会议的精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清拆任务,对禁养区内证照完备的养殖户,拒不搬迁的,要一律依法取缔。同时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罗总工程师和黄志军均表示,若令行禁止,最终可能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强力执法。
而黄志军则认为,保护东江水质,是东源县乃至河源市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农户作出了巨大牺牲,“希望省委省政府能给与相应的政策倾斜,像此次拆除养猪场,如能下拨生态补偿金,便能一揽子解决养猪户和地方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