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口镇党政办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政策规定太急了,应该给养殖户一个缓冲期,“孕妇触犯刑法,都要给予人性化照顾呢。母猪正要下仔,你来拆猪场,农民怎么办?人家几十年养猪,你突然不让养了,让人家干什么,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可政策根本没提及这些后续安置。”
该负责人认为,上级出台政策很容易,完不成任务,责任就在镇里,他希望拆猪场这事能适当人性化,要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否则一旦激化矛盾,“镇里担不起责任。”
东源县在启动拆除工作前,曾对全县养猪场特别是禁养区进行摸查。两位曾参加摸底的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年与农户对话时,多数养殖户都表示理解保护东江的政策,也愿意响应,“他们提到希望得到适当补偿或者后续安置,从情理来说,这些要求是比较合理的。”
从鼓励建设到拆除
根据东源县8月25日的清拆统计表显示,全县21个乡镇中三分之二都有拆迁猪场的任务。
9月5日,东源县畜牧局罗总工程师介绍,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一直以来确实是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致富的,这是本职工作。
但为保护东江水,2011年9月,东源县印发了《东源县畜牧业生产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其中对禁养区范围作了八项详细规定,为“县境内东江干流沿岸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陆域”。
罗总工程师正是此份规划的撰写人。罗总工程师认为,早在相关文件出台十几年前,农民就已经在从事养猪了,突然出台政策,不让养猪了,农民是接受不了,转弯太大,思想不好接受,“要给养殖户出路啊。”
畜牧局一位郭姓股长介绍,有农户在对话时曾提问,“当年是你们畜牧部门鼓励我们养,我们投了几十万,押了全部身家,政府现在说拆就拆,你们管不管?”郭股长当时无言以对。
郭股长坦言,如果严格按照“东江干流沿岸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陆域”的规定,全县绝大部分的养猪场都要拆掉,因为猪场都需要水源。
罗总工程师坦言,农民自己投钱建猪场,要让他们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证照是不现实的,“以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一项,就要提交11份料,哪个农户能按程序办?”他透露,从2012年10月起,畜牧部门就没有发放过一份防疫许可证了,而东源县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的大小养猪场有700余家,具有证照的合法养猪场只有30余家。
说起此次养猪场清拆政策,东源县环境保护局监测分局负责人黄志军(化名)直言,“压力大”、“头痛”、“担心”。
黄志军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拆除猪场的工作其实从2013年5月就已启动,但是到今年
8月,只拆掉了5家,还剩下129家,“拆掉的5家其实是因为行情不好,自己不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