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代猎人已经没有职业的合法性——他们全部是兼职——或经商,或务农,或打工,但是一些规则依然被猎人们恪守。比如“梅花鹿不可打”——因为它不损坏庄稼;“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因为与人一样,它需要繁育 和传承。”张志国说。
进入狩猎期之后,城市猎人们一身迷彩、一双球鞋、一个300块左右的铁质枪盒、一串挂满腰间的子弹、还有一把匕首——“猪被击毙之后,需要用它来放血,还有在猪鼻上打孔。”梁永富说,一条麻绳穿过猪鼻,一个人就能把200斤的猪挈 下山。
2000年之前,梁永富们习惯于夜晚去稻田边蹲守,略微听来 野猪靠近的声音,头顶的矿灯就向野猪打去,然后一声枪响。
之后,通过互联网,龙坞镇狩猎队从“无山无野猪”的江苏某地购置了猎狗——猎狗能够嗅来 野猪的浓烈气味,从此,梁永富们改在白天,由猎狗突前,偷袭正在酣睡的野猪。
打野猪有讲究,必须瞄准脖颈——其他部位不足以立刻 毙命——野猪经常剐蹭树皮,周身变得皮坚肉厚。
而分配野猪,也有讲究——开枪者分得猪肚猪头猪内脏,猪肉则“见者有份”——带着獠牙的公猪头将做成标本,猪肚给虚劳羸弱者熬制汤水,内脏则抛给猎犬。
除开猎捕野物带来的情趣,猎人的局限越来越多,第一 来自制度,然后便是无形的城市化。
在西湖区龙坞镇,梁永富感叹“这里的野猪越来越少”——因为成片的稻田,逐步 变成了许多建筑。人口越聚越多,通明的灯光彻夜不歇,加上绕城公路截断了野猪的迁移路线——“猪不敢来了”。
而最尴尬的现实则是,除了听长辈念叨着一些作为猎人必须的品质,猎人们的代际传承已经不太可能了——淳安县里商乡的老猎人邓荣清有两个儿子,他教会 他们16岁就打野猪,但现在儿子都进城经商,归乡竖起了一栋标致的3层小楼;而本职是一名警察的梁永富,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拿起略显粗鄙的猎枪了。
猎人有尽时,猪患仍未央。
网络编辑: LF 责任编辑: 朱红军 曹海东 助理编辑 袁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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