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国家林业局不得不出面表态,定性为“不合乎法规”,时任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的王伟强调,“没有一个捕杀野猪的单位在国家林业局备案。因为 要备案,就必须确定年度猎捕量限额,要确定捕杀限额就必须进行资源调查。实际上目前相关省的捕杀限额仅是根据群众反映和小范畴调查来制定的,缺乏科学依 据。”
如今,栾川县境内野猪数量已超过5万只。尽管此后几年,捕杀限额略微增来 200只,但仍是杯水车薪,况且因为缺少猎人和枪弹,每年200只的指标都难以完成。栾川县政府一工作人员如今无奈地说,“依照去年各乡镇被野猪破坏的地亩数,全县所缺失 的粮食约够一万人食 一年”。
事实上,除去口头难得表态外,国家林业局至今没有下发禁杀的政府文件,这被一位动物研究专家乐观地评判 为“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国家默许野猪的捕杀”。
野猪属于“国字号”,但保护层级远低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类、二类动物。在多数省份,也仅被列入省级一样 保护动物——捕杀与否的权力,已被下放至县一级林业主管部门。
与栾川县的无奈相比,江西抚州市明显迈开了步子。2010年该市计划猎捕野猪2200头,但如此跃进的指标,可能最终仍要折戟于现实,“各地缺乏具有狩猎体会的猎人以及猎枪治理 严厉等因素,不少县级政府根本办不出捕猎证。”江西省抚州市林业局一工作人员说。
以浙江省为例,“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已经不断5年。“对成灾地区进行有组织猎捕,初衷是为了安全。”浙江省公安厅一官员说明。但是野猪出没 的不周期性,决定了这种运动式的集中猎捕,并不可能有显要的战果,更多的日常时间里,缓解猪患,只能依靠持有《狩猎证》和《持枪证》的城市猎人们零星但耐 久的猎捕。
福建泉州,一度野猪成患,猎人出击,野猪毙命。 (CFP/图)
失传的城市猎人
“器重枪患远胜于猪患。”
然而,野猪纵然成患,城市猎人却正在远去,浙江省公安厅一工作人员更是明确表示,今后只会减少,因为“器重枪患远胜于猪患”。
一个可堪佐证的例子是,“杭州市公安局请求狩猎时,每位猎人身边,还要有一名景区管委会官员和一名派出所民警陪同”,如此看护,猎人根本无法施展。去年被暂时特批“保护性狩猎”的西湖风景区,猎捕野猪数量为零。
近几年,枪支管制愈发严苛。在新的《浙江省狩猎活动治理 办法》征求稿中,甚至请求猎队发生伤人案件,该猎队所有枪支须封存上交,“此条让我们有被‘株连’的感觉。”一猎人说。
因为世博会和西博会的安保请求,宁波鄞江镇村民李军要想摸来 分离半年的猎枪,可能比往年迟了许多。警方给他配备了两个保险柜,大的用来放枪,小的用 来装子弹。每人每年只能购买100发子弹,购买证需要通过狩猎队、当地派出所、鄞州分局治安大队以及鄞州公安分局的层层审批,并定点摘 购。狩猎期完结,李 军自己购置的猎枪将交由派出所统一保管。
除了枪弹自购,猎捕期间的一切开支的风险也需要自己承担。猎杀一头野猪之后,发放100-200元不等奖励的,也仅限于宁波一些乡镇,多数当地政府 不会给任何补助和奖励——“缙云县部分已取得资格的猎民,却无力购买枪弹。”浙江省丽水市林业水利局一工作人员说。与此同时,据称,缙云县三溪乡,被野猪 毁掉的水田达全乡总数的三分之一。
猎人们能够获得的只有自己的猎物——但是一只野猪的市场价格,远不如高昂的枪弹价格的十分之一,并不是每一枪都能打来 野猪。
猎民们的活动范畴,早在1997年便已由省政府划定,不少乡镇并未被设为猎区——这意味着这些地方,狩猎是非法的。而随着疾进的城市化,一些山区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范畴连续扩大,所辖山地面积越来越大,猪患随之来 来——请求增补猎区的唤 吁渐多。
有一次,西湖区龙坞镇狩猎队队长梁永富打中一只野猪的肚子。野猪拼命逃窜——一连翻越五六个山头,达来 了梅家坞。然而,他已不能追赶——梅家坞属于禁猎的西湖风景区——携带枪支者不能跨过 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