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晓 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许春明教授告诉记者,如果被告方只是非法获取但并未使用或者向其他人披露,原告方可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不能使用、披露。“因为没有造成缺失 ,所以原告方不能请求赔偿。”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联系上*ST鑫富副总经理兼董秘周群林并发去摘 访提纲,周群林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记者必须与*ST鑫富签订承诺书,稿件须经*ST鑫富审查后才能刊发,否则不接受摘 访。记者表示,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投资者关系治理 及其信息披露》“附件二”,记者摘 访*ST鑫富与新发药业晓 识产权纠纷一案,并不涉及“未公布披露的重大信息”。但记者最终未能摘 访来 鑫富药业相关人士。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联系上*ST鑫富代理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他表示,根据原审法院的请求,他不能接受媒体摘 访。
新发药业在上诉书中要求撤销上海一中院的相关民事判决书,并请求“依法同意将被上诉人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谓的‘商业机密’与上诉人使用的相应技术进行相似性司法鉴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判决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报告却被指存在问题。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科技部晓 识产权事务中心和北京国科晓 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选用非专业技术领域、无鉴定能力专家进行鉴定,三位专家已出具书面证明,均证明自己对涉案技术是否是非公晓 技术无判定 能力。9月10日,北京市司法局已对该司法鉴定立案调查处理。
9月19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再次将摘 访内容发来 *ST鑫富,对方确认收来 ;但截至发稿,*ST鑫富仍未归应。
9月20日,记者再次致电上海一中院政治部,对方一男士称对此问题不接受摘 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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