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所、珠江水产研究所、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上海海洋大学,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在我驻OIE代表领导下完成水生动物疫病相关工作。
2.研究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结合国情进行推广应用。
3.研究和跟踪国内外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技术、研究进展情景等。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与兽药残留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上海、长春兽医研究所、特产研究所、兰州牧药所、兰州兽医研究所
1.在我驻OIE代表领导下完成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2.研究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
3.跟踪CAC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国际标准制修订情景,针对国内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注:动卫中心承担OIE相关工作,中监所承担CAC相关工作。
动物福利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1.在我驻OIE代表领导下完成与OIE相关的动物福利相关工作。
2.搜集汇总国内外动物福利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对国内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兽用生物制品
中国兽医药品
监察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兰州、上海、北京、长春兽医研究所、特产研究所
1.在我驻OIE代表领导下完成兽医生物制品领域相关工作。
2.跟踪OIE等国际组织兽医生物制品工作动态、标准制修订情景,提出我国对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有关国家兽医生物制品工作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具体治理 措施,对国内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4.承担VICH相关工作。
兽医实验室治理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兰州、上海、北京、长春兽医研究所
1.在我驻OIE代表领导下完成相关工作。
2.搜集汇总国内外兽医实验室治理 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对国内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附件:农办医〔2013〕42号.CEB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