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猪网
当前位置: 猪病防治 > 猪病技术 > 正文

【技术】小剂量的病毒会引起猪瘟,临床症状如何呢?

来源:pig333世界猪业之窗 2024-09-13 15:44:24| 查看:

  生物安全和预防措施必须考虑到,低至5单位的ASF病毒足以产生感染。

  更好地了解ASF病毒将有助于其控制和早期诊断。研究小组负责人Grzegorz Wozniakowsk教授正在对其研究以帮助更好地了解该病。他(Walczak等人,2020年)试图研究与病毒载量和脱毒相关的风险,并提出了在猪场层面正确识别该病可能遇到的困难。

  通过使用3种不同剂量的高毒力菌株1000-500-5血凝单位(HAU,病毒定量单位),为预防和早期诊断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以下总结一些主要发现。

  仅需五个单位的ASF病毒就可以感染猪:事实上,产生感染所需的效价确实很低,这一事实告诉兽医和猪场员工,可能仅需很小剂量的ASF病毒就能将其引入猪场。

  如此低的感染剂量的主要实际意义是什么?

  对我们来说,真正令人惊讶的是,低至五剂量的病毒就足以模拟疾病的临床过程。我认为,对于波兰和周边国家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信息。它影响到如何防止ASF从受感染的野猪群传播到家猪群。有时人们很难认识到,某些有关生物安全的程序对于防止病毒传播到猪场的重要性。

  最后,我认为关键是意识。我们正在竭尽全力组织宣传活动,以展示我们动物试验的结果,从而提高人们对该病毒潜在的传染性和危险性的认识,该病毒可能在几乎所有的猪场发生。

  剂量可以解释临床形式的差异吗?

  换句话说,五个单位产生的临床效果是否会比更高剂量的产生的效果小?

  不会,我们观察到相同的临床进程,与病毒的初始剂量或滴度无关。

  从感染途径和极低的感染剂量来看,这么小的剂量是否依赖于鼻内感染,直接接触或气雾剂?它是如何接触到猪的?

  我们研究了是否可以通过鼻内途径感染猪,确实如此,鼻内感染对ASF的传播很重要。还对气雾剂和空气传播进行了测试,结果仍在分析中,但我们有证据表明,其是有可能的。必须考虑的是,其他作者已证明气溶胶或直接接触途径的感染。

  考虑到在实验中使用的ASF菌株具有很强的毒性,你有观察到临床表现上的差异吗?

  在该实验过程中,该疾病至少出现三种形式的ASF(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先前的一些研究表明,疾病的形式可能取决于特定病毒分离株的毒力(即慢性-低毒力毒株,亚急性-中毒毒力毒株等)。

  其他研究表明,ASF的临床过程可能不仅取决于分离株的毒力,而且还可能与剂量,感染途径和动物个体易感性有关。

  然而,我们的研究证明,相同的病毒分离株可能引起该疾病的不同临床形式。

  临床症状如何呢?你观察到不同了吗?

  在实验中,我们观察到了普通的,典型的ASF,但出现了非特定的临床症状,如发烧,身体苍白,精神不振,和采食量减少。但还应考虑到某些病毒血症动物会发烧延迟。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无法检测到发烧。一头出现高烧的病毒血症动物仍然对饲料感兴趣。

  在我们的实验中,我们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一头感染猪上,我们看到了慢性病进程。这头猪存活到实验的第32天,并表现出非洲猪瘟的典型临床病程。这表明,在某些情况下,猪或野猪可能在感染后存活下来。

  你观察到潜伏期的差异了吗?

  预计最短的潜伏期为5天。患有慢性疾病的猪(存活者)的潜伏期延长(12天和20天),但是另一方面,几头亚急性ASF猪也存在潜伏期延长的情况(16和17天),因此潜伏期长短与疾病形式不一定直接相关。

  有关猪场诊断和监测的研究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兽医诊断可能很困难,最终结果应该始终基于实验室调查。临床症状可能是非特异性的和可变的。

  在实践中看到的一些体征可能暗示可以用抗生素治疗的疾病,例如丹毒。但是ASF病毒在猪与猪之间的传播速度很慢。有时,一头猪的体温超过41.5度,可能是非洲猪瘟开始爆发的第一个临床症状。

  猪场,特别是处于高风险地区的猪场,应立即对每例原因不明的动物死亡进行诊断,并应按照生物安全程序妥善处理动物尸体。

  猪场工作人员和兽医是最早可能接触到受感染动物的人。他们对可疑动物的正确诊断、处理和处置程序的了解以及对实际流行病学的了解,可能在预防和最大程度减少潜在疫情的蔓延中发挥关键作用。

【版权声明】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相关阅读 猪病 典型症状 辨别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