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担检测任务单位于4月底、6月底、9月20日和11月底前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填写后的附件3的三张表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次报残留办。
(三)残留办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汇总和监控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16年7月15日和12月10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四)各地要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残留办。
农业部
2016年1月29日
来源: 农业部 2016-02-11 09:56:10 查看: 次
(二)承担检测任务单位于4月底、6月底、9月20日和11月底前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填写后的附件3的三张表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次报残留办。
(三)残留办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汇总和监控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16年7月15日和12月10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四)各地要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残留办。
农业部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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