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莞惠联合打击私宰
《方案》明确加强肉类经营监管,严格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以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厂商、市场开办者及肉类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自检等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猪肉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及时通报监督抽查结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猪肉销售、消费环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无合法来源猪肉及猪肉制品流入市场。
《方案》同时明确,要建立深莞惠联合打击私屠滥宰机制;按照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的统一要求,明确在2016年6月底前,关闭全市仅存的唯一一家生猪批发市场,并且今后全市不再新设生猪批发市场。
为保证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辖区政府、市区经贸信息、食品安全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在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该项工作同时纳入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一并组织实施,明确此项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深圳市食安办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并将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每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