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业局:
发文要求停工 征得村民同意后再施工
11月16日,上杭县农业局再次发文,要求承建方暂停施工,征得村民同意后才会再施工。该文已在双康村张贴公示。
昨日,上杭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安贤就此事作了回应。
陈安贤说,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是一个公益环保性项目。处理厂是由承建方——上杭县亥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选址。对于选址,陈安贤解释,处理厂距离村民居住区、国省道500米以上,是符合条件的。其实真正有争议的是距离养殖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
陈安贤说,根据上杭县政府杭镇[2014]40号文件所列各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双康村并不在其中,所以并无饮用水源地一说。对于双康村民的零星取水点,近日他曾走访双康村中的两个水源点,一个距离处理厂有数个山头,且在上游,无影响,而另一个村民没有带他去现场查看,目前没办法求证。至于与养殖场的距离,陈安贤说,经实地走访,处理厂距离养殖场约为1000米,但隔了多个山头。
那为何没有距离3000米?陈安贤说,在南方山区,实际选址很难达到3000米。他还向海都记者出示了一份上杭县农业局的文件,表示该局拟通过省农业厅向农业部建议,在南方山区修改3000米这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