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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生猪进东莞 须凭“电子身份证”

来源: 东莞时报   2015-05-20 15:52:37   查看: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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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身份证生猪不得入莞销售


 

  供莞生猪实名制,简言之,即供莞生猪在市外基地出栏时,经检疫和药物残留检测合格后,由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戴免疫耳标,并在检疫合格证明上加贴电子标识。


  市农业局表示,从2015年6月1日开始,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全面实施信息化录入(实名制),必须录入的信息包括基地名称、检疫证号、运输车牌号码、录入日期及生猪数量等五项。届时,标识没有录入数据、录入数据不完整或不相符的视为无效标识。


  为重点打击电子标识买卖谋利、采购非基地生猪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供莞生猪电子标识管理,推进供莞生猪网上交易,全面落实供莞生猪实名制,完善溯源体系,加强供莞生猪电子标识
管理,农业部门决定:从2015年5月15日开始,没有标明有效期的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全部废止;有标明一年有效期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标识,有效期统一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而且,即日起,所有新发放的电子标识有效期统一调整为3个月。


  市农业局要求,各镇街食品公司要按照生猪产销联建工作有关要求,凭《基地生猪确认通知书》认定是否同意该批次生猪进入屠宰场。并且,农业、动监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的巡查力度,规范检疫检测行为,逐一查处问题基地,同时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生产和销售瘦肉精生猪的违法行为。


  从2015年6月1日开始,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全面实施信息化录入(实名制),必须录入的信息包括基地名称、检疫证号、运输车牌号码、录入日期及生猪数量等五项。届时,标识没有录入数据、录入数据不完整或不相符的视为无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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