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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对养猪补贴知晓率仅6.25% 难怪补贴频失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09-07 15:37:07|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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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细数监管“暗窗”知多少


  生猪补贴初衷是为了助推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让广大养殖户得到实惠。然而,当各种骗补手段轮番登场并屡屡得逞时,难免会让人质疑,现行的补贴政策在落实时究竟存在哪些监管“暗窗”?


  据农业部信息显示,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同时,还有生猪良种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多项政策性补贴。而对这些补贴,养殖户又能知道多少呢?


  据调查发现,养猪补贴知晓率仅占6.25%,农民对多数补贴并不知情。生猪补贴政策虽有的按规定公示,但往往局限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地方媒体等少数渠道。农民不可能天天上网盯着这些网站,相关宣传资料也没有做到进村入户。有些地区的补贴申报及审批程序也不够公开透明,各部门之间信息不沟通,公示程序仅仅流于形式,为违规甚至是违法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生猪补贴事实上是县级管理部门“一支笔”审批。按规定,生猪补贴须经过申请、审批、公示、验收等多个环节,县级管理部门上报后还有省市两级审查。现实中,上报哪个养殖场、审核验收是否合格,基本都是由县一级管理部门说了算。省市两级部门基本上仅从程序方面审查材料,多数情况下都根据上报的名单下拨资金。


  “畜牧等部门作为专项资金的主要负责部门,全程参与初审、申报、审核、验收等一系列环节,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监管机制。”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平说。


  “天下事,坏于懒与私。”细究“骗补案”缘由,一些公职人员之所以如此卖力为企业或者个人“服务”,后经调查发现,期待从中分“一杯羹”是很大动力。如在查处韶关市“生猪补贴骗补”案时发现,韶关市各县(市、区)畜牧等部门公职人员利用补贴项目指标、初审权力,在帮助养殖户成功申报领取补贴资金后,收受每个养殖户贿赂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除公职人员主观从中谋取私利外,玩忽职守也是一扇不可忽视的“暗窗”。如广东省蕉岭县三圳镇福北村虚报有“35亩养猪场”,当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时,申报者就将工作人员“忽悠”到另一家养猪场去。而审查人员也没觉察到,致使补贴被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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