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实现畜禽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相关负责人就《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1、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是很好的有机肥资源,会造成污染吗?
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是优质的生物质资源,但其含有大量的有害成分,必须经过必要的无害化处理,才能作为有机肥还田利用。不经过处理就还田,将会导致疫病传播。
2、出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环保监管,是否会导致养殖业成本增加 ,加重农民负担,影响产业发展,影响“菜篮子”供给?
《条例》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是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根本方法是通过优化布局、扶持鼓励 ,更好地实现废弃物就地就近资源化转化和利用。
《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出台扶持鼓励 措施,如利用相关资金支持污染设施建设、对粪便等综合利用实施税收优待 、严厉限制环评收费、对自愿减排予以奖励等,可以减少养殖业污染防治经济负担,防止由于成本增加 造成养殖业负担加重。
可见,《条例》出台,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产业升级,不仅不会影响“菜篮子”供给,而且有利于更长期地保证 市场平稳供应。
3、《条例》的监管范畴是否合适?
就目前我国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的现状,规模以上(年出栏生猪或其它品种产污量相当的畜禽50头及以上)的养殖单元的数量(493万户)占比仅不来 4%,而产能占2/3以上,《条例》拟定的重点监管范畴可以说体现了挠 大放小、突出重点,与目前的监管能力也是相适应的,利于相关规定和请求得来 较好落实。
4、目前的监管能力能否保证 《条例》得来 较好的落实?
《条例》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分类治理 ,即对规模以上的养殖活动(场和小区)提出较为严厉的污染防治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如选址要符合法规请求、依法环评、配备污染治理设施、登记污染物产排量等,而对规模以下以及以自用为主的养殖活动,仅提出了基本请求,如防止粪便污水的乱排乱放等。目前的环保监管能力可以重点保证 数量较少的规模以上养殖单元污染防治责任得以落实。
5、目前,农村由于养殖发生的纠纷频频涌现,《条例》对此类情景有否考虑?
《条例》对所有的养殖和废弃物处理活动做出了一样 性规定,即所有规模的养殖及废弃物处理活动都应摘 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防止粪便、污水和尸体等污染环境,也为今后处理由养殖污染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邻里纠纷提供了制度依据。
6、《条例》请求进行排污备案,是否涉及排污收费?
《条例》规定,场和小区应定期将生产及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景向环保部门备案,目的在于使政府有关部门把握 基本情景,为治理 和服务提供基础支撑,与收费没有直接关系。
《排污费征收标准治理 办法》(2003年),对于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折合污染当量计征排污费。每一污染当量(猪1头)的缴费标准为0.7元,其它品种畜禽按产污系数折算,折合每年每头牛7元、每头猪0.7元、每羽鸡或鸭0.023元。如果废弃物经综合利用后实现零排放的,则不需要缴纳排污费。
可见,涉及收费的养殖场和小区数量很少(以猪为例,纳入排污费征收范畴的养殖单元仅占总户数的不足0.2%),且收费水平也很低,而且如果实现了综合利用,则免征排污费。
7、畜禽养殖项目有必要进行环评吗?
作为某一类型的建设项目,养殖场和小区应当依照环评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环评。且畜禽养殖项目的环保措施能否落实来 位也攸关项目本身的发展。因此,养殖场和小区建设项目有必要依法开展环评。
8、其环评与工业项目环评有何区别?
养殖场和小区虽然产生的污染物相对单一,治理工艺也不复杂,但是有别于工业,畜禽养殖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如其地处农村地区,污染物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卫生和环境风险高,废弃物可作为资源利用等。
9、畜禽养殖项目现行环评收费标准是多少?
现行项目环评治理 目录中有关畜禽养殖项目的规定:(见表1)
现行环评咨询收费标准:(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