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年程氏兄弟的玉米稻。(资料图片)
安徽省岳西县程旭波、程海波兄弟,呕心沥血10多年,成功试验出玉米和水稻杂交而成的高产“玉米稻”。刚开始收成 科研成果,兄弟俩就反目分手。时隔8年,弟弟诉至法院,讨归了属于自己的植物新品种权。
万般辛苦种出玉米稻
程旭波、程海波兄弟分别于1950年、1953年出生在岳西县来榜镇三河村的贫苦农家。程旭波早年当过兵,退伍后归来 岳西工作。程海波是位乡村农民技术员,1986年开始从事“玉米稻”属间远缘杂交的培养与研究。
1992年,程海波利用从汕优63种植大田中选取的不育株做母本,用玉米自交系E28做父本,进行属间有性杂交,来 1995年,“玉米稻”的选育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5年,安徽省农科院一位专家来 岳西县挂职当副县长。他看来 程海波的“玉米稻”后,认为这种研究很有前途,让他马上把多年的科研形成文字向上级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程海波性格内向,加上识字不多,不晓 该怎么写这份汇报。
程旭波看来 了“玉米稻”的前途,他从单位辞职出来,与弟弟一起成立了“富民水稻研究所”,并对两人的工作进行了分工,弟弟在田间搞科研,是试验主持人;哥哥负责全面治理 。
他们对“玉米稻”的试验得来 了部分专家的肯定 。1997年,程氏兄弟的“玉米稻”被安徽省列为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2万元的科研经费。程家兄弟全身心地扑来 “玉米稻”这项“伟大”的事业上。
2001年11月,经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专家估量 ,程氏兄弟的“玉米稻”含有玉米基因分子。从而使“玉米稻”研究在理论上站住了脚。2002年3月,他们的“玉米稻”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程氏兄弟种出来的“玉米稻”,米色微黄,煮成米饭后色泽莹白,带有一点玉米幽香 。和常规杂交稻相比,“玉米稻”具有更强的抗旱、抗倒伏、抗病虫害的能力。
媒体纷纷把镜头对准程氏兄弟,有媒体称他们育出植物界的“狮虎兽”,是“玉米稻之父”。
正当成功在望,准备将“玉米稻”推向市场时,两兄弟却为科研经费的使用、科学试验是否实事求是、宣传报道有没有夸大等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手足失和纠纷再起
2002年11月1日,程氏兄弟在朋友、科研组专家、律师等人在场的情景下,签订一份《协议书》,确认甲方程海波从1995年以前就独立奠定了“玉米稻”技术的前期基础;乙方程旭波从1995年开始,负责“玉米稻”宣传、推广、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反常 是富民水稻研究所成立以后,乙方负责组织协作,在资金筹措和专利技术的取得等方面,起了重要和关键的作用;“玉米稻”技术的晓 识产权所得的利润、收入甲乙双方依法享有的部分,甲乙双方各占50%;从2002年11月1日起,从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的支持经费,优先支付成本,其余资金应用于实验、研究、宣传、推广等与试种有关事项,不得挪用,并相互定期(当月)通报。
协议签订后,兄弟俩还是因从省、市、县争取来的科研经费使用等问题发生纠纷。
2003年5月8日,程海波写了一份声明,递交省市县有关部门,声明与程旭波终止合作关系,今后程旭波的一切活动都与他无关。程家兄弟闹来 分手的地步,让所有关怀 “玉米稻”事业的人感来 震动。
2003年9月17日,程旭波以“富民研究所”的名义发表公告称,“由于研究工作和各项社会交往的需要,保持 原岳西县富民水稻研究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程旭波。
为拓展“玉米稻”的发展空间,同年10月13日,程海波向岳西县科技局递交报告,请求另起炉灶成立“安徽省岳西县海波玉米稻研究所”。在“玉米稻”所带来的种种利益面前,兄弟俩互不相让,养猪网,合作宣告破裂。
然而,合作协议中止后,双方一直未就“玉米稻”技术成果的回属问题进行处理。
2006年1月23日,程旭波在中国社科院博士后柳艳舟“出钱出力”支持下,就“程氏玉稻1号”向农业部申报品种权。农业部于2009年9月1日核发了“程氏玉稻1号”品种权证书,证书号为CNA20060035.4,品种权人为程旭波、柳艳舟,培养人为程旭波、程海波。
柳艳舟成了品种权人,程海波无法接受,认为自己系“程氏玉稻1号”植物新品种培养人之一,因该技术成果获得的植物新品种权应回属于程海波、程旭波共有,柳艳舟不具备获取该品种权的资格。
2011年,程海波将柳艳舟、程旭波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确认程海波是“程氏玉稻1号”植物新品种的共有人。
法院判定兄弟共享新品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