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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户当作垃圾处理的病、死猪,被不法分子挈 进黑加工作坊后,依然“浑身都是宝”。日前,赣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一起涉及7人的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其中一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据悉,该案加工者将肉制品成功变身为肉松、卤食、猪油等各种烹调食材后,销往赣、苏、鲁、冀四省。为使肉制品更有卖相,加工作坊摘 取去内脏、掺杂活猪肉等方法以假乱真,然而极差的口感和低来 不平常的价格,则无疑暴露了肉制品的“真相”。
病猪死猪“依然浑身都是宝”
从2010年5月开始,居住在兴国县高兴镇老圩村李强家周边的村民,慢慢 发现李家常常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刺鼻气味。
李强家房子的大部分空间,都租给了来自浙江平阳县的陈建、雷秀越夫妇。这对夫妇租下房子后,将空间隔离成几大功能区域,分别实现了冷藏、解剖、炼油、炒丝几大流程。对应这一系列工序的,则是让人闻之色变的原材料:病、死猪肉。
在陈建夫妇看来,病、死猪和新鲜的活猪并无太大不同,依然“浑身都是宝”,每一个部分,都有着成熟的加工手法,以及固定的销售渠道。
许飞是陈建夫妇聘请的加工者之一,生猪行情,他交代,收购来的死猪和活猪的做法基本一致:先剥皮,猪皮整张卖出,然后把内脏去除掉。一样 送来作坊的猪都是去掉内脏的病、死猪。但也有没剖开的情景,“有些死猪剖开来的内脏颜色发黑或溃烂,一旦遇来 这种猪,就把内脏全部丢掉。”
接下来,猪肉会被分割回类为瘦肉、肥肉、猪头、猪脚、排骨、内脏等。刀手将瘦肉、五花肉分好后放在冰库里,当做鲜肉卖出去。板油和肥肉则被熬成猪油卖出。
肉松是作坊制作的主要产品。原料是部分瘦肉、猪头及碎肉。许飞等人会将排骨和其他骨头放进锅里煮,煮烂后将肉挑出来加盐加糖炒,再晒干做成肉松。其余部分则放进冷库作为冻肉。
“猪肉和猪蹄取下来可以卖给人家做卤食,煮后的骨头做饲料也可以卖。”陈建交代,除了内脏,病、死猪的无用部分很有限,“反正送来就会放进冰库,没处理加工完的猪肉,也可以随时放进冰库等以后加工。”
3年低价收购病死猪肉超26吨
刚开始经营的时候,陈建夫妇还有一个合伙人庄某(另案处理),2011年以后,夫妇俩就完全接手了加工病、死猪肉的生意,雷秀越主要负责收货和加工,陈建主要负责销售。
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情景下,夫妇俩通过各种渠道收购来病、死猪肉,经过作坊完成加工程序后流入市场。
经常为作坊供货的人叫钟磊。在他卖给陈建的病、死猪中,一部分是从养猪场收购的,一部分是从农户手上收购的。
钟磊每收购一头病、死猪,给对方的酬劳一样 不超过200元,当他转手再卖给雷秀越时,则往往可以赚上至少100元的差价。有的养猪人甚至不要钱,将病、死猪枉送给他,条件是只要他来挈 走即可。于是,钟磊成为了陈建夫妇平稳的供货源。2010年至2012年,钟磊一共贩卖了150多头病、死猪给雷秀越,猪款共计7万元左右。
此外,雷秀越同样以不超过3元/斤的价格,先后频繁从王云元、谢芳春、刘小宁等人(均另案处理)处低价收购各类病、死猪200余头。按照每头猪平均重量200斤折算,3年来夫妇俩共收购猪肉超过26吨。
优劣猪肉搭配销往四省
加工工艺真的可以让病、死猪肉做成的肉制品,在味道、口感上以假乱真?作为陈建出售肉松的唯独客户,江苏太仓市板桥镇的刘一称就曾提出,陈建制作的肉松丝头更短、更碎,“质量不好”。
2010、2011两年,陈建以2.8万元每吨的价格,共卖出肉松23.6吨,刘一称为此已经支付29万余元。对于大客户的质疑,陈建的说明是,他制作的肉松中混充了一定量的鸡肉松,另外加工工艺也不太好,所以才更短更碎。
毕竟价格低,刘一称也就没再细究。他对肉松进行深加工后作为食品,批发来 了上海、苏州、无锡等地的市场。
“病、死猪做成的肉松质量更差,纤维更碎、更短,容易被客户看出问题,很难卖出去,即使卖得出去也卖不来 好的价钱。”如何“瞒天过海”?陈建有自己的要领 :活猪做成的肉松更好,和病、死猪肉做成的肉松掺杂在一起卖。
“不能掺太多,卖相不好容易被压价格。”陈建交代,制作肉松时没有严厉比例,但一样 来说100斤的肉松里,病、死猪肉松占来 10%左右,即1:9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