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猪网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专业炒猪团利用非瘟制造恐慌抛售,制售病死猪,绝不姑息!

来源:猪场动力网综合 2019-07-05 11:58:14| 查看:

  7月2日,浙江省公安厅对外通报了浙江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曝光上半年十大食品犯罪案例,其中“温州瑞安季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食品标准猪瘟肉案”引起笔者注意。
  
  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已形成,“产供销”一条龙
  
  这起案件与日前行业知情人士爆料的炒猪团伙有惊人相似的动作。
  
  据行业内知情人士爆料,在养猪业饱受非洲猪瘟摧残的同时,有一伙人看准猪价高涨的利润空间,形成一条利益链条的犯罪团伙,从广东、广西再到河南、安慰江西等地,专门挑选养猪密集区域,首先进行造势非法宣传:从北到南,再从南到北,母猪及大育肥猪都要死完了,保住保育说不定还能留点种(因为这些小猪他们不要),抓紧把母的和大的卖掉,不卖掉1毛钱都没有了,然后举出很多案例,让猪场失去饲养信心,造成集体恐慌。然后在进行造势行动,将病死猪或一些内脏丢在未发生疫情的猪场周边或墙院之内,制造一种病死猪无人管的假象,恐吓养猪人保险不管,政府不管。最后达成养猪人恐慌淘汰,越淘越多。

专业炒猪团利用非瘟制造恐慌抛售,制售病死猪,绝不姑息!
  
  据相关人士分析,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在养殖生猪过程中,一些不法人员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私自对外出售,甚至有的企业、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二是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私设屠宰厂,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三是运输环节非法贩运。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顶风作案,跨疫区贩运生猪。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非法购买检验检疫证明,使得未经检验检疫甚至传播疫情的生猪成功获得“合法”身份,从疫区运输、销售至屠宰场,虽有合格证明但实际并不合格。办案过程中还发现,一些不法分子请托官方兽医违规开具检验检疫证明问题较为突出。
  
  希望广大养猪朋友在遇到上述犯罪行为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现在无法核实落网的这些犯罪人员是否是爆料人所指的抄猪团人员,但可以看到的是,上半年南方地区尤其是广西地区的恐慌性抛售给这个曾经辉煌的养猪大省还是造成了不小的创伤。距离首例非洲猪瘟疫情的发布,马上一年了,这一年中,关于非洲猪瘟疫情的犯罪案件层出不叠,截至3月1日,据公安部发布的通告称,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查明涉案生猪1.5万余头、猪肉及猪肉制品140余吨;破获各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余名。
  
  疫情报告机制要求更高更严,态度明确零容忍
  
  7月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邀请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先生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先生,介绍和解答《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和提问。其中,关于路透社记者提出通过和中国的农民和专家进行调研,显示中国的病死猪在不断的增多。政府在控制疫情方面有何作为以及疫情上报机制政策是否转变?
  
  于康震副部长答道,疫情报告的机制,没有变,如果说有变化,那就是要求更高、更严了。在疫情报告或者是在疫情瞒报的问题上,坚决做到零容忍。疫情瞒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惩不贷,这个态度非常明确。对于网上有关舆情信息逐一核查,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同时,对于一些符合实际的举报,不管是不是非洲猪瘟,只要发生了生猪的异常死亡,对于这些有事实依据、符合实际的举报,我们都认真对待,而且欢迎、鼓励大家向我们举报。有一些传闻实际上是谣言,经核查与事实不符,对于故意造谣、干扰防控大局的,我们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欢迎媒体朋友们,发挥监督作用,积极举报有关问题。
 

【版权声明】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