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回应:
一年内拆除到位,期间禁止排污
记者观察发现,“南昌市小洲村生态养猪场”有猪棚近20余栋。据王先生介绍,新建区厚田小洲养猪场的生猪存栏量在三四千头左右。两家养猪场养殖规模如此庞大,排污量可想而知。
为此,记者来到了厚田乡政府。分管环保的夏副乡长告诉记者,两家养猪场确有违规排污行为,乡里正在着手进行处理。“这两家养猪场都是建于2007年底,均办理了经营许可手续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但未办理环保手续,也没建污水处理设施。”夏副乡长说,“为保护赣江水质,前天我们已经向区里打了报告,请求区有关部门配合我们拆除这两家违规企业。”夏副乡长拿着一份《关于要求对厚田乡两家养猪场进行拆除的请示》对记者说。
同时,夏副乡长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新建区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决定书称两家养猪场有“生猪养殖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排污。
夏副乡长告诉记者,由于拆除涉及多方面原因,过程需要八个月至一年,拆除期间企业必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设施没到位前禁止排污。“我们一定会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养猪场偷偷排放污水。”当听说两家养猪场仍有排污行为时,夏副乡长说。
厚田乡政府对两家养猪场的日常监管是否能落实到位?对此,我们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