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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养猪业发生哪些事?想知道的看过来

来源: 金融网   2016-05-05 10:30:01   查看:  次

近期养猪业发生哪些事?想知道的看过来[/page]

  一、5月起施行的新规


  1、《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近期养猪业发生哪些事?想知道的看过来
 

  2016年5月1日,农业部将施行修订后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五个方面:


  一是增加兽药文号申报资料要求。在原来提交申报资料基础上,要求企业提交兽药生产工艺、配方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或授权书等资料。


  二是实行比对试验管理制度。对申请非技术转让或非本企业研制的非生物制品类兽药文号的,逐步实行比对试验管理,比对试验结果作为核发兽药文号的主要依据。实行比对试验管理的兽药品种目录及比对试验要求由农业部制定,开展比对试验的检验机构名单由农业部公布。


  三是实行现场核查和抽样制度。对申请非本企业研制的生物制品类兽药文号,以及非本企业研制或非转让的非生物制品类兽药文号,实行现场核查和抽样管理,并规定了现场核查程序、内容和要求,具体由省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申请自主研制并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以及转让知识产权的兽药文号,仅要求提交样品资料以考察样品的真实性,不实行现场核查抽样。


  四是细化兽药文号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改变组方添加其他成分、产品主要成分含量高于或低于相应标准等违法情形,明确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撤销兽药文号,与2014年我部第2071号公告对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的情形保持一致,便于执法工作开展。三年内被撤销兽药文号的或者连续2次复核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对其再申请兽药文号进行限制。


  五是简化兽药文号编制格式。删除了兽药文号编制格式中"年号"的规定,便于管理兽药文号,也有利于企业节约生产成本。


  2、这18项行政事业费都不用交了


  4月28日,财政部网站披露《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4月28日,财政部网站披露《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这18项免征的行政事业收费涵盖农业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林业三个部门。


  其中,农业部门免征的11项行政事业收费,分别是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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