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生猪的定点屠宰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有对应的处罚条款,但对其他动物定点屠宰起参考作用。记者从湖南省商务厅获悉,存在生猪私屠滥宰的行为,执法人员可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但是,目前省内多地在对生猪屠宰进行改革时,将原先的定点屠宰点关闭、收编,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局部垄断的局面。在这种行政“排斥”了充分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力度,才能够有效遏制其垄断的倾向和冲动。
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院院长王义高认为,新《食品安全法》从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进行了严厉的规定,这也让一些钻法律空子的私屠企业、私售企业以致违法摊贩都无处遁形。私屠滥宰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是行业发展中的一个进步,但是一定要谨防这种现象成为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谋取私利的先天优势。
背景
老屠宰场多次被评为省、市生猪屠宰先进企业
衡阳德润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60年建成的国有企业衡阳市食品总公司。“当时不但负责衡阳全市所有肉制品的加工和供应,公司还承担下级食品公司的业务指导以及衡阳地区活猪、家禽外调任务”,回忆起以前的“风光”,公司副总汤建中仍有些自豪。
2007年,衡阳市食品总公司实行企业改制,在原公司的基础上联手衡阳肉联厂,成立民营股份企业衡阳市德润食品有限公司。汤建中介绍,重组后的企业虽然没有了国企这个靠山,但仍然占有衡阳城区七成以上的生猪屠宰加工市场份额,公司首开衡阳市生猪机械化屠宰先河,多次被评为省、市生猪屠宰先进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