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领域的安全防护意识。近两年来,外资在农业领域渗透的规模不断扩大,在全球流通背景下,资本领域对于农产品市场秩序和规则的冲击不断增强。因此,我国政府需要对外资进入我国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等领域企业,进行严格安全审核,防止失去越来越多的涉农产业话语权。
三是散养户要积极借助“公司+农户”的模式,提升综合实力。尽管这种模式在内部利益分成、规范关系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但是此模式有利于散养户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提高市场议价能力,提升市场盈利能力。同时,对稳定区域物价水平,也能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建设。农村金融机构需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中的相关企业合作,构建稳定性高、抗风险强、运作良好、效益明显的农业产业链条,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健康有序发展,防止海外资本、国内游资以及不法分子恶意垄断,操纵物价,损害产业链条各环节利益,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