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台湾地区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召开会议,正式宣布自2027年起永久禁用厨余养猪,并给予至2026年12月31日的一年转型过渡期。
“农民养了半辈子猪,用泔水喂猪咋就违法了?”早在2018年,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曾从科学实证角度给出明确解答。

“永久禁用厨余养猪”的政策出台,与今年10月22日中国台湾地区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直接相关。疫情发生后,当地中央灾害应变中心随即宣布全面禁用厨余养猪。为兼顾防疫需求、厨余去化及养猪户转型实际,相关部门明确转型最后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中央设定的期限前,各县市政府可结合本地转型辅导及厨余处理规划,自行确定并公告本地禁用厨余养猪的具体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转型期内的厨余使用并非无条件开放。政策明确要求,资格准入需满足多重严格条件:饲养登记头数达200头以上、具备废弃物核准再利用资格;硬件上需设置温度与影像监视系统、落实蒸煮规范、使用装设GPS的专用车辆载运厨余;原料上仅开放事业厨余、动物性废渣(如中国台湾地区即期肉制品等)及畜禽屠宰下脚料,家户厨余被明确禁止使用。
为降低转型阻力,当地农业部同步推出补助政策:无意愿装设监控设备且立即转型使用饲料的,若在今年12月向地方政府申请,可获每头3600元新台币的饲料补助;已装设监控设备并按规定使用蒸煮厨余至转型期限的,2026年12月前申请转型可获每头1800元新台币补助;喂饲设备补助则按饲养规模分档,每场可获30万至300万元新台币。政策引发产业界广泛关注,以桃园市为例,当地七成饲养黑猪的业者依赖厨余喂养,希望获得饲料配方研发支持以保留产业特色,各地农业部门均表示将全力推进转型辅导工作。
反观我国大陆地区,如今厨余养猪已基本绝迹,这背后是一套成熟的防控体系支撑,而核心政策源头可追溯至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这一规定绝非凭空出台,而是基于科学防控经验的必然选择。
“农民养了半辈子猪,用泔水喂猪咋就违法了?”面对这一基层常见疑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曾在采访中从科学实证角度给出明确解答:“国际上多年来的非洲猪瘟防控实践表明,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国外有专家对2008—2012年查明的219起非洲猪瘟疫情进行分析,发现45.6%的疫情系饲喂餐厨剩余物引起。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专家对疫情发生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研究表明,在我国发生的前21起非洲猪瘟疫情中,有62%的疫情与饲喂餐厨剩余物有关。这些疫情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往往呈多点集中发生,这在安徽省9月初的几起疫情中表现尤为明显。我们也曾在内蒙古某养猪场饲喂生猪的餐厨剩余物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
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大陆要求疫情发生省份及相邻省份率先全面禁止厨余养猪后,相关疫情已大幅减少,充分印证了该措施的有效性。
从中国台湾地区最新出台的禁令到我国大陆已实施多年的管控,两岸虽处于不同防控阶段,但在通过禁止厨余养猪阻断疫情传播这一关键举措上高度一致。无论是严格的过渡条件设置,还是针对性的转型补助,抑或是对科学防控规律的遵循,都体现了对生猪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重视,共同为两岸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筑牢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