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控目的
为配合落实我国政府的民生政策——生猪稳产保供,发挥生猪养殖场主体的产能自我调节控制作用,有效防范因生猪产业供应变化波动大导致猪肉产品价格不稳定而影响人民日常的生活需求,现根据生猪养殖场的实际生产情况,就养殖场主体的生猪产能自我调节控制实施措施进行探索分析,以抛砖引玉。
生猪养殖场围绕生猪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当建立以生产母猪存栏数为底数、生猪育肥上市数为核心的生猪产业自我调节控制机制,不断提升猪肉制品安全供应保障能力,作出生猪养殖企业的社会担当。
2、调控措施
2.1科学调控生产母猪存栏量,确保生猪养殖场生产母猪数量稳定
按照生猪养殖企业的年度生产目标,养殖场生产母猪正常保底量稳定在年度生产生猪上市头数计划的数量。各养殖场的生产母猪保有量以上年年末生产母猪存栏量为基数,结合生产当年市场供需实际进行调节,保持本场生产母猪合理存栏量。按照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生猪产业调节控制政策要求,将本场生产母猪存栏数变化情况划分为绿色(本地母猪月存栏总数位于政府调节控制方案保底数的92%~105%,含92%和105%两个临界值)、黄色(生产母猪月存栏数量位于政府调节控制方案保底数的85%~92%区间,含85%的临界值)和红色(本地母猪总存栏量低于政府调控方案保底量的85%或高于正常保底量的110%)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当本场的母猪存栏总数位于绿色区域时,保持生猪产能正常波动,母猪存栏总量的变量值按正常生产节奏进行,无需进行异常的调节,即养殖场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而当母猪存栏总数在黄色区域时,产能波动幅度大,则根据市场导向进行存栏母猪量的增减调节。一是科学补充生产母猪存栏量。当本地存栏生产母猪月存栏总数处于保底数的85%~92%(含85%临界值)时,养殖场需要根据场内实际情况相应地启动相关调控措施,以市场调节为导向,同时以政府各相关部门发布的生猪生产、屠宰、市场销售各相关环节的监测预警动态讯息为据,科学综合评估市场预期,及时补充本场生产母猪存栏数量,使本场的生产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数量区间。二是启动产能调减机制,适度压减生猪产能。接收到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生产母猪存栏量异常增加,生产母猪月存栏数位于保底数的105%~110%区间(含110%的临界值)时动态监测预警信讯后,必须立即以市场预期导向为据,适量淘汰生产性能低下的经产母猪,把本养殖场生产母猪存栏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即科学推迟能繁母猪补栏、把产能低下的母猪全部淘汰等,合理减小生猪产能,使其保存于合理水平;当本场生产母猪总数量处于红色区域时,即当本地生产母猪总存栏数量小于正常保底数量的85%或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时,本场就必须根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产能波动异常过度讯息后,立即采取相应增加或减少等调节控制措施,推动生产母猪存栏总数恢复到正常的存栏量。
2.2切实稳定生猪生产能力
生猪养殖场每年底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资讯,结合对市场生猪价格走向的判断,对本场来年出栏的种猪存栏、肉猪上市以及猪苗生产数量进行决策确定。行业常规做法一般为根据上年年末国家农业农村部门的全国性规模生猪养殖场监测系统平台的注册备案数量,评估预判来年的全国生猪养殖发展趋势。同时根据我国各地出台发布的生猪养殖政策来判定第二年全国的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情况以及将来减少的生产母猪数量、新建和扩建的规模母猪场数量情况来判定我国来年的养猪企业生猪产量数据和稳产保供的科学数量值。
生猪养殖场应当积极加入国家产能调控基地组织中,以利于更好地依靠政府引导力量来科学合理地部署生猪产能生产工作而使企业效益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发布的全国规模养殖猪场的动态、重点监测数量和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的信息,掌握全国各地自愿申请加入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以及自愿申请加入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年出栏5 000头以上的或生产母猪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等数量信息来评估全国生猪产能状况,从而为本场生产母猪存栏数量以及生猪养殖数量等生产调节控制提供有力依据,避免出现因不科学安排生猪产能生产而导致在猪价低迷时本场养殖出现严重亏损,同时也指导本场科学安排生产母猪的存栏数量,以利于在在生猪价格快速上涨时,本养殖场则可以适时顺时顺势出栏,避免因为判断错误而出现压栏和二次育肥,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生猪养殖场在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下应该成立本区域的生猪养殖行业协会,协会应该牵头组织建设本地生猪产能调控联盟,引导本地的规模养殖猪场科学合理地调节控制产能,从而有效缓解生产周期的产能波动。
3、增强与政府的紧密联系
3.1及时掌握政府发布的养猪行业发展政策讯息
生猪养殖场根据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生猪养殖、屠宰、市场销售消费等各环节动态预警监测信息和反馈的生产母猪存栏数、规模猪场保底数等变化情况以及行业热点和突发性事件进行分析和形势会商,及时、准确掌握当前市场生猪生产和供应情况,以便及时调节本企业的生产母猪存栏量和生猪产能调节控制实施方案。
3.2紧跟政府生猪产能调节控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状况进行决策
生猪养殖场及时学习掌握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生猪养殖数量调节控制实施方案,以及政府分解下达的生产母猪存栏数量指标,同时根据实施方案落实状况,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生猪产能调节,使养殖场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3.3争取政府对生猪生产养殖的政策支持
生猪养殖场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国家政府对生猪生产养殖的各项政策文件学习和掌握文件精神,根据本场的发展状况和规划,争取本地各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已出台的有效环保、用地、交通运输、金融等对支持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持稳定不变,从而保障本场的生猪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当扩大规模发展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时,也应当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帮助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
3.4利用好养猪行业协会的支撑作用
首先推动当地养猪行业协会在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发挥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作用,及时专业地做好本地生猪养殖生产供应形势分析预判,积极发动当地的宣传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官方媒体和自媒体等)进行宣传科普活动,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肉猪适时出栏上市。其次是响应养猪行业协会的技术指导,优化本场猪群结构,及时淘汰低产母猪,提高生猪产能。其三是严格执行养猪行业协会的技术指导服务方案,认真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本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科学健康养猪,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经济效益,促进养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配合落实我国政府的民生政策——生猪稳产保供,发挥生猪养殖场主体的产能自我调节控制作用,有效防范因生猪产业供应变化波动大导致猪肉产品价格不稳定而影响人民日常的生活需求,现根据生猪养殖场的实际生产情况,就养殖场主体的生猪产能自我调节控制实施措施进行探索分析,以抛砖引玉。
生猪养殖场围绕生猪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当建立以生产母猪存栏数为底数、生猪育肥上市数为核心的生猪产业自我调节控制机制,不断提升猪肉制品安全供应保障能力,作出生猪养殖企业的社会担当。
2、调控措施
2.1科学调控生产母猪存栏量,确保生猪养殖场生产母猪数量稳定
按照生猪养殖企业的年度生产目标,养殖场生产母猪正常保底量稳定在年度生产生猪上市头数计划的数量。各养殖场的生产母猪保有量以上年年末生产母猪存栏量为基数,结合生产当年市场供需实际进行调节,保持本场生产母猪合理存栏量。按照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生猪产业调节控制政策要求,将本场生产母猪存栏数变化情况划分为绿色(本地母猪月存栏总数位于政府调节控制方案保底数的92%~105%,含92%和105%两个临界值)、黄色(生产母猪月存栏数量位于政府调节控制方案保底数的85%~92%区间,含85%的临界值)和红色(本地母猪总存栏量低于政府调控方案保底量的85%或高于正常保底量的110%)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当本场的母猪存栏总数位于绿色区域时,保持生猪产能正常波动,母猪存栏总量的变量值按正常生产节奏进行,无需进行异常的调节,即养殖场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而当母猪存栏总数在黄色区域时,产能波动幅度大,则根据市场导向进行存栏母猪量的增减调节。一是科学补充生产母猪存栏量。当本地存栏生产母猪月存栏总数处于保底数的85%~92%(含85%临界值)时,养殖场需要根据场内实际情况相应地启动相关调控措施,以市场调节为导向,同时以政府各相关部门发布的生猪生产、屠宰、市场销售各相关环节的监测预警动态讯息为据,科学综合评估市场预期,及时补充本场生产母猪存栏数量,使本场的生产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数量区间。二是启动产能调减机制,适度压减生猪产能。接收到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生产母猪存栏量异常增加,生产母猪月存栏数位于保底数的105%~110%区间(含110%的临界值)时动态监测预警信讯后,必须立即以市场预期导向为据,适量淘汰生产性能低下的经产母猪,把本养殖场生产母猪存栏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即科学推迟能繁母猪补栏、把产能低下的母猪全部淘汰等,合理减小生猪产能,使其保存于合理水平;当本场生产母猪总数量处于红色区域时,即当本地生产母猪总存栏数量小于正常保底数量的85%或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时,本场就必须根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产能波动异常过度讯息后,立即采取相应增加或减少等调节控制措施,推动生产母猪存栏总数恢复到正常的存栏量。
2.2切实稳定生猪生产能力
生猪养殖场每年底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资讯,结合对市场生猪价格走向的判断,对本场来年出栏的种猪存栏、肉猪上市以及猪苗生产数量进行决策确定。行业常规做法一般为根据上年年末国家农业农村部门的全国性规模生猪养殖场监测系统平台的注册备案数量,评估预判来年的全国生猪养殖发展趋势。同时根据我国各地出台发布的生猪养殖政策来判定第二年全国的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情况以及将来减少的生产母猪数量、新建和扩建的规模母猪场数量情况来判定我国来年的养猪企业生猪产量数据和稳产保供的科学数量值。
生猪养殖场应当积极加入国家产能调控基地组织中,以利于更好地依靠政府引导力量来科学合理地部署生猪产能生产工作而使企业效益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发布的全国规模养殖猪场的动态、重点监测数量和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的信息,掌握全国各地自愿申请加入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以及自愿申请加入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年出栏5 000头以上的或生产母猪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等数量信息来评估全国生猪产能状况,从而为本场生产母猪存栏数量以及生猪养殖数量等生产调节控制提供有力依据,避免出现因不科学安排生猪产能生产而导致在猪价低迷时本场养殖出现严重亏损,同时也指导本场科学安排生产母猪的存栏数量,以利于在在生猪价格快速上涨时,本养殖场则可以适时顺时顺势出栏,避免因为判断错误而出现压栏和二次育肥,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生猪养殖场在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下应该成立本区域的生猪养殖行业协会,协会应该牵头组织建设本地生猪产能调控联盟,引导本地的规模养殖猪场科学合理地调节控制产能,从而有效缓解生产周期的产能波动。
3、增强与政府的紧密联系
3.1及时掌握政府发布的养猪行业发展政策讯息
生猪养殖场根据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生猪养殖、屠宰、市场销售消费等各环节动态预警监测信息和反馈的生产母猪存栏数、规模猪场保底数等变化情况以及行业热点和突发性事件进行分析和形势会商,及时、准确掌握当前市场生猪生产和供应情况,以便及时调节本企业的生产母猪存栏量和生猪产能调节控制实施方案。
3.2紧跟政府生猪产能调节控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状况进行决策
生猪养殖场及时学习掌握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生猪养殖数量调节控制实施方案,以及政府分解下达的生产母猪存栏数量指标,同时根据实施方案落实状况,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生猪产能调节,使养殖场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3.3争取政府对生猪生产养殖的政策支持
生猪养殖场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国家政府对生猪生产养殖的各项政策文件学习和掌握文件精神,根据本场的发展状况和规划,争取本地各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已出台的有效环保、用地、交通运输、金融等对支持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持稳定不变,从而保障本场的生猪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当扩大规模发展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时,也应当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帮助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
3.4利用好养猪行业协会的支撑作用
首先推动当地养猪行业协会在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发挥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作用,及时专业地做好本地生猪养殖生产供应形势分析预判,积极发动当地的宣传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官方媒体和自媒体等)进行宣传科普活动,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肉猪适时出栏上市。其次是响应养猪行业协会的技术指导,优化本场猪群结构,及时淘汰低产母猪,提高生猪产能。其三是严格执行养猪行业协会的技术指导服务方案,认真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本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科学健康养猪,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经济效益,促进养猪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