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专坑养猪人的套路!被骗还受气,别再上当!
来源:养猪网 2020-06-30 14:27:00| 查看:次
中国养猪网搭建平台,让养猪人有“说话的地”,但也给了骗子可乘之机,群规会反复@所有人!尽管如此,有人还是会大意,会违反,本文再次给大家提个醒!
群规:
友情提示:请大家尽量不要随便私加好友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谨防受骗,如有需求,务必反复核实!
首先,我们很高兴与五湖四海的养猪人相聚在养猪交流平台,欢迎您加入我们“的大家庭,进群的猪友请改备注“地区+名字”,便于沟通;
其次,本群不允许发布各类广告(请不要私加好友,疯狂推广),即便您发红包也不允许广告刷屏,请各位猪友营造好的交流氛围;
再者,请您尽量不要发与养猪毫无关联的各类链接以及各类无价值信息,涉及到投票,点赞等请征询大家意见;
最后,我们拒绝黄赌毒信息、也希望大家和平共处,尽量不要起无谓争执,希望群管理员尽责净化群内环境,也请猪友们自觉配合。
中国养猪网祝大家养猪发财,身体健康~有任何问题可 @中国养猪网 进行反映,感谢大家配合!违反群规,我们会第一时间将本人和邀请人一并踢出,请知悉,疏漏之处也请谅解!
遇到微信诈骗后:
1、保存好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属于证据形式中的“电子数据”,尽量不要语音,用文字表示;
3、保存好给对方的转账支付记录,上面记录有汇款人和收款人,以及汇款金额。
在寻求警方帮助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微信“投诉”功能,“腾讯110”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现如今,因为承诺失效引发人与人之间互相猜疑,互不信任的事件频频发生,谁也不信任谁,人心越来越冷漠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请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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