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黑名单企业”灰色生存 治理禁令做何为
来源:中国渔业报·第一水产 2015-08-27 14:28:56| 查看:次
但让人颇为疑惑的是,如此高频次地出现在黑名单的企业,却始终能躲过执法部门的抽检,顽强地在黑名单上“屹立不倒”?
时光回溯到2012年,双流县一农户百余头野香猪因使用标称为该企业生产的“药王动保”悉数毙命,一夜之间农户损失20多万。然而事发之后,“问题”企业事后却矢口否认,甚至更换了产品外包装。
当农户拿着鉴定结果来到当地畜牧局投诉时,负责人态度坚决地表示该公司绝对没有问题,因为每个季度畜牧局都会照例去抽检。
“我想告卖假兽药的,但是法院每次都以种种理由对此案不予受理。”农户损失惨重却无路索赔,只能悲痛地通过媒体曝光此事。
“负面新闻”经媒体报道形成舆论压力之后,农户在相关部门灭火式的积极作为下迅速得以和“问题”企业对簿公堂,该公司瞬间自露马脚,法院随即还了农户一个公道。
正是这样一家当地畜牧局每个季度都要照例抽检、常年都在重点监控、声称没有任何问题的企业,仍旧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投诉、被通报,道道在农业部的黑名单上“榜上有名”,然后却似乎永远“安然无恙”。
为何如此劣迹斑斑的企业没有在抽检中发现问题、及时遏制?为何总能在组织追查、重点监控的情况下一再挺过,继续在黑名单下逍遥?我国兽药市场的监管与整治,仍任重而道远。为此,《中国渔业报·第一水产》特邀专家进行解读。
专家观点:兽药监管难、整治难,难在哪?
特约评论员 海明
没有买卖就没有市场,市场之大,让不法分子钻到了浑水摸鱼、牟取暴利的空子。目前琳琅满目的流通商品,仍然充斥着质量不合格、用欺世盗名的手段蒙混进入市场兜售的情况。这其中,就包括了很少引起公众注意的兽药类商品。
兽药的检测、生产、销售等各环节早已有法可依,并有专门的机构监管。遗憾的是,动物自不能言,而养殖户若非自身利益遭受重创,也很少不依不饶地追查假兽药,进行维权。兽药消费主体不会说话,兽药购买者维权意识不足,社会舆论对这方面的话题不够关注……种种因素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都缺少绝对的外部动力,从而很难达到有效监管市场的效果。
但从根本上来讲,兽药监管体制真正执行不力的最大问题主要还在于——政出多门。
兽药监管的法定部门是农业部兽医局。兽药是什么?兽药是药品。药品的管理并非农业部的长项,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长项。并且,后者的职责里清楚写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负责拟订药品政策的规划,制定药品部门的规章。从逻辑上说,作为药品的兽药,是否由这个部门负责监管更合适呢?
市场监管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药品管理部门的从业者要求专业性极强。兽药监管放到农业部,不仅在专业的角度看不合适,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了不少麻烦。农业部的兽医局负责兽药、兽医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及进出口监督管理;负责药物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监督管理,提出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问题在于,农业部的行业属性,决定了他们的主力在农业领域。兽药的生产属于工业,流通属于商业,让农业部门监管兽药,恐怕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下设到地方的农委、农业局,相关药品专家则更少,而具体到执法者,甚至可能根本就不懂药物学知识。
兽药监管,相关部门即便希望有所作为,也都存在体制上客观的难题,遑论相关部门不想作为呢?对于监管者来说,监管要靠良知和义务的驱使。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对被监管对象的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这需要监管部门真正心系民生,沉下市场。否则,监管就更多是流程上的监管。对于现在的不少监管部门来说,多数是民不告官不究,没有指标不行动,开展工作相对被动。
比不作为更棘手的,是难作为。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异常迅捷,企业获取信息的速度和一切按流程走的政府各监管部门相比而言,甚至可以说迅雷不及掩耳。就拿农业部每次公布的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而言,问题产品的标称企业在第一时间被检测到时就会收到产品确认函,如果企业在第一时间否认了,就只能等执法部门取样定罪。可是等到农业部正式下发文件,再通过相关部门层层转发安排执行,企业早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这些样品。
正是由于以上种种缘由,假冒伪劣的兽药才会野火烧不尽,始终“遍地开花”。因此,只有简化监管体系,加大媒体监督,加强用户们的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才能有效地减少假冒伪劣兽药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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