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FV是一种在世界各地流行的全球性疾病,尽管有些地区已经根除SCFV,但在根除和流行的边界地区及一些野猪群中仍然存在。目前SCFV根除的地区存在再次出现的风险,SCFV根除地区生产者和兽医工作者在检测SCFV的暴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早期检测需要预警和对临床症状知识的培训。
为适应国际贸易需求,无SCFV地区采取“不免疫"政策,即通过销毁感染或者可疑猪群及实施检疫政策来控制SCF。欧洲在根除SCF暴发后已重申“不免疫"政策,这种做法尤其适合养猪密度高的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存在很多增加该病传播风险的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像1997年在荷兰的SCF暴发,限制屠宰猪的转移措施,避免了大量动物被安乐死。虽然疫苗的使用影响了经济效益,即接种区至少1年禁止国际贸易,但是在面对SCF的暴发时,将来还是要考虑疫苗的紧急免疫。图片
目前有许多可供使用的SCFV疫苗,包括著名的中国“C株”、Thiverval株,新的能够用于区分野毒感染和疫苗毒的标记疫苗。传统的活疫苗能产生高水平的保护力,并在免疫2周后可以产生中和抗体,能维持6~10个月,免疫途径(肌肉或口腔)影响不大。活疫苗的最大缺点是不能与野毒感染所产生的抗体进行区分。
商品化的E2重组亚单位疫苗提供了一种区分疫苗免疫动物的方法,已进行两个E2标记疫苗的免疫攻毒和传播试验的效力评估,但结果不一。一次免疫3周后接种SCFV,能防治临床症状的发生并降低死亡率,免疫后至少需要2周的时间才能提供临床保护作用,免疫后攻毒过早,疫苗不会提供任何临床保护作用,也不能臧少病毒的携带量。
对E2标记疫苗效力评价结果表明,即使疫苗免疫2次,在第二次免疫后14 d接种病毒,SCFV仍然可以通过胎盘屏障,使用2次疫苗免疫程序能防止妊娠母猪出现临床症状,但是不能阻止SCFV的水平和垂直传播。
因此在大多数紧急免疫时,免疫动物不能阻止SCFV的胎盘感染,疫苗不能控制“带毒母猪综合征”,最终导致SCF的迟发型感染。
目前,以遗传工程构建为基础的SCF疫苗研发为主要方向,有5个目标:SCFV免疫原性多肽;DNA疫苗;表达SCFV蛋白的病毒载体疫苗;嵌合瘟病毒;反向补充缺失SCFV基因(复制子)。
为适应国际贸易需求,无SCFV地区采取“不免疫"政策,即通过销毁感染或者可疑猪群及实施检疫政策来控制SCF。欧洲在根除SCF暴发后已重申“不免疫"政策,这种做法尤其适合养猪密度高的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存在很多增加该病传播风险的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像1997年在荷兰的SCF暴发,限制屠宰猪的转移措施,避免了大量动物被安乐死。虽然疫苗的使用影响了经济效益,即接种区至少1年禁止国际贸易,但是在面对SCF的暴发时,将来还是要考虑疫苗的紧急免疫。图片
目前有许多可供使用的SCFV疫苗,包括著名的中国“C株”、Thiverval株,新的能够用于区分野毒感染和疫苗毒的标记疫苗。传统的活疫苗能产生高水平的保护力,并在免疫2周后可以产生中和抗体,能维持6~10个月,免疫途径(肌肉或口腔)影响不大。活疫苗的最大缺点是不能与野毒感染所产生的抗体进行区分。
商品化的E2重组亚单位疫苗提供了一种区分疫苗免疫动物的方法,已进行两个E2标记疫苗的免疫攻毒和传播试验的效力评估,但结果不一。一次免疫3周后接种SCFV,能防治临床症状的发生并降低死亡率,免疫后至少需要2周的时间才能提供临床保护作用,免疫后攻毒过早,疫苗不会提供任何临床保护作用,也不能臧少病毒的携带量。
对E2标记疫苗效力评价结果表明,即使疫苗免疫2次,在第二次免疫后14 d接种病毒,SCFV仍然可以通过胎盘屏障,使用2次疫苗免疫程序能防止妊娠母猪出现临床症状,但是不能阻止SCFV的水平和垂直传播。
因此在大多数紧急免疫时,免疫动物不能阻止SCFV的胎盘感染,疫苗不能控制“带毒母猪综合征”,最终导致SCF的迟发型感染。
目前,以遗传工程构建为基础的SCF疫苗研发为主要方向,有5个目标:SCFV免疫原性多肽;DNA疫苗;表达SCFV蛋白的病毒载体疫苗;嵌合瘟病毒;反向补充缺失SCFV基因(复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