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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未知   2014-04-15 11:00:03   查看: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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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是推进农垦棚户区(危旧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农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的信息公开,加大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农垦局负责)
 

  八是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农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规划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财务司、计划司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各司局、直属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于新获取或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推进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工作,使新闻发布工作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保粮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改革等重大主题的解读。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认真核实重要数字、观点和事实,确保回应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加大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构建理性讨论的网络舆论环境。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农业部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大力加强信息公开仲裁评审和绩效管理
 

  一是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仲裁评审。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将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纳入信息公开交叉检查范围。
 

  二是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继续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除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等常规指标外,应当同时将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量化为具体考核指标,严格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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