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盐务局此次整治活动,正是认定被查处企业“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取代畜牧用盐,骚扰畜牧用盐市场治理 秩序”。这种认定办法,在外省也多被盐业部门摘 用。
程伟教授对此并不认同:“食用盐、畜牧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虽然都是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但它们是三种不同的物质,使用目的也是不一样的!”
程伟认为,如果在饲料生产中直接添加食盐,反而有可能危及饲料的产品安全,并进而危及畜产品的安全性。程伟进而说明,医学调查发觉,碘过量可诱发和促进甲状腺功能减退。饲料中碘的过剩,直接影响是不利于畜禽生产的工艺与成本控制,间接影响是会造成环境污染、浪费社会资源和危及食品安全。
牧鹤集团董事长高翔持同样观点:“按照饲料生产标准,饲料配方中已经添加了含碘元素,如果再添加含碘食盐就造成碘的过剩。”
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喜文律师也认为,食用盐、畜牧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目前均有独立的国家标准,应视为不同产品。对“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不应依照《食盐专营办法》,而应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 条例》规定进行治理 。
“氯化钠是不是盐”这一争辩 背后,是谁拥有治理 权的问题。
如果认定饲料生产中所用的是盐产品,就要按《食盐专营办法》和各省相关地方法规,由盐业部门进行专营、监督和检查。
如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 条例》,对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监督抽查检测,一样 是由各级畜牧部门进行,盐业部门无权涉足。
“盐”外之意:真正的焦点是利益
“争来争去,其实饲料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价格能否下行,养猪论坛 ,成本能否降低。”省盐务局刘建国处长坦率地说。
卷入争辩 的相关各方都不讳言,争辩 的本质是利益问题。
资料显示,中国历史上长期实行盐业专营,最早可以上溯来 春秋战国时期。目前,中国是依旧实行食盐专营制度的少数国家之一。这一制度从一出生,就带着利益再分配的烙印,正因为如此,其存废之争一直没有停息。西汉昭帝时期,为了盐铁专卖制度的存废,还专门召开了一次“盐铁会议”,这大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食盐严重过剩。“咱们一个省产的盐,供全国人民都没问题。”
在供大于求的情景下,盐厂的产能和价格都决定于盐业部门的计划。盐厂的出厂价其实很低,只有300多元/吨,但从批发来 零售层层加价,卖来 普通消费者手中,就要3000多元/吨了。据省盐务局透露,目前供给饲料企业的大包食盐,为1030元/吨。
高翔说:“我们从盐厂直接摘 购氯化钠,加上各种税费后,来 我们自己的企业也就600多元/吨。盐业部门服务差还价格高,我们饲料企业都盼望有自己的产品。”
面对盐业垄断暴利的说法,刘建国断然否认。“我们的办公楼这么差,还是租的。我们还有那么多员工,工资也不高。暴利在哪儿?”
但一家饲料企业的老总却是另一番看法。“盐业以前专营,一是为了税收,二是为了加碘。但现在这点税收对国家来说不值一提。现在的盐业专营纯粹成了‘养人’的工具,成了部门私利。”
据有关报道,盐税占国家税收的百分比已由1950年的5.49%下行来 近年的0.04%左右。“全民加碘”的弊病目前也饱受社会质疑。
“我们也想生产无碘盐,也想降低价格,但这要国家来定。”刘建国处长说。
省畜牧局饲料处处长赵化峰告诉记者,现在全国获得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资格的企业有14家,河南也有一家。但由于无从获得原料,这家企业无法生产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省内饲料企业只好舍近求远,来 外省进货。
对盐业部门来说,一旦放任“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流入饲料企业,他们将每年缺失 7万吨左右的市场份额。
一“盐”九鼎:纠纷由谁平息?
目前,纠纷各方的意见相持不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饲料企业渴望 能有一个权威的上级部门一锤定音。
省盐务局法规科科长申华芳谈起相关法规如数家珍。她向记者出示了农业部畜牧兽医局2001年的一份公函复印件。函中明确指出,“饲料企业做为牲畜用盐的消费者应遵守《食盐专营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但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不屑。“这是十多年前的老文件了。现在相关法规和农业部的主张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赵化峰指出,最近农业部在《关于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有关问题的函》中明确表示,渔业、畜牧用盐的定义没有具体界定,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不属于畜牧用盐,食盐替代饲料级氯化钠影响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部函中还明确认定,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与食盐或畜牧用盐质量上的核心差别是不能加碘。
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各地盐业部门隶属工信部治理 ,农业部并不是盐业部门的上级领导,其意见对各地盐务局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