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养猪人物点评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生猪价格汇总:团伙制售"病死猪肉"25人获刑 现场查获6吨死猪肉

来源: 互联网   2013-11-08 03:55:23   查看:  次

分页标题[/page]

  为使案件得来 妥善处理,检察机关还与法院、公安分局、食品与药品监督治理 局召开了联席会,对案件中存在的三大难题一一提出探讨,听取了三方的意见,为案件定性及事实认定提供越发明确的趋势。

  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检察院对案件进展非常关注,成都市检察院公诉二处的领导频繁询问案件情景,还带领 有体会的检察官实地听取案情,指导办案方法,在细致询问和讨论后,对案件定性及各个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公安机关非常谨慎,在起诉意见书中移送审查起诉的应仲良等人生产、销售的病死猪肉仅现场查获的6吨。检察官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办案组发觉该案涉及的病死猪肉数量竟然 大得惊人。

  针对该部分的证据空白,办案组严厉履行审查职责,请求公安机关尽快补齐相关证据,以认定犯罪事实。在讯问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时,其供述了与其共同从事病死猪肉销售行为的人,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也予以印证。办案组挠 住该条线索,迅速请求公安机关环绕 该名人员搜集证据,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积极追诉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真正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

  9月28日,在办案组不懈的努力下,经过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委会的两次讨论研究,决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应仲良等25名犯罪嫌疑人(含追诉1人)提起公诉。

  11月13日,龙泉驿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面对公诉人义正词严的指控,2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当日,25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应仲良获刑二年零六个月(该情节法定最高刑三年)。

  关注背后渎职行为:社会治理 五建议受肯定

  随着本案犯罪嫌疑人的逐步回案,应仲良等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及其制品的黑色产业链条掀开。

  在“1·7案”侦查的关键时刻,成都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邹军平亲临现场,成都市检察院与龙泉驿区检察院反渎局一起,会同公安机关同步侦查,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制定侦查策略。

  反渎干警查阅关于动物检疫、生猪治理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询问龙泉驿区工商局龙泉驿区该方面的具体规定及做法,以及各部门在生猪养殖、猪肉生产加工及猪肉制品买卖等环节的具体治理 权限,为实际侦查提供法律法规的支撑。

  反渎干警从多名犯罪嫌疑人入手,落实其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地点、方法,为下一步连续 侦查提供了具体切入点。针对该案病死猪肉买卖发生地散于成都周边的情景,反渎干警还实地走访龙泉驿及成都其他地区各个治理 部门,询问部门负责人,明确实际治理 职责,以侦查是否存在渎职案件的线索。

  经过将近两个月的细致侦查,渎侦部门费解来 行政部门对于该领域的治理 现处于“多机构治理 ”状态,猪肉生产、销售、加工、猪肉制品生产及销售的产业链分别纳入食品药品监督治理 局以及区(县)农发局、商务局、工商局、质检局等多个部门机构的治理 范畴。

  就本案而言,多名犯罪嫌疑人兼有生产、销售行为,多人管就陷入了少人管甚至无人管的状态,故多地工商部门存在市场监管不力的现象。

  此外,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透露了之前频繁对一名工商治理 干部请客送礼,渎侦干警马上意识来 这是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

  针对上述侦查结果,龙泉驿区检察院渎侦部门建议成都市检察院对地方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瘟猪防疫方面存在的不力现象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办案组还善于发觉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 问题,及时回纳估量 并着力觅 求解决方案,先后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针对工商行政治理 局日常监督治理 工作存在监管不来 位或缺位的情景,侦监科依靠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向工商行政治理 局提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加强治理 等五点建议。建议引起了龙泉驿区工商行政治理 局器重,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查处平时有漏洞的环节。

  日前,成都市市长助理、龙泉驿区委书记、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陈争鸣对检察机关从严打击此类案件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认为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社会政治平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器重,龙泉驿区检察院成功打击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犯罪团伙的行动干得漂亮,是利民、利区的大好事。

  案后点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