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农场养殖规模过大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丹麦法律规定,一个农场拥有的家畜数量来 达500个家畜单位时,就要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的结论来决定它是否可以扩大规模。一个家畜单位是指1头母牛,或3头母猪,或30头生猪,或2500只肉鸡。
总的来说,丹麦的多数农场在畜牧业和种植业的有机结合上做得很好,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2010年丹麦在加尔滕市开建一座尤其 的“猪城”,“猪城” 地下一层养猪,顶上则种植西红柿,西红柿苗能吸取 猪棚排放的二氧化碳,还能清除猪舍难闻的异味;猪粪则为西红柿苗提供丰富的肥料。第一批猪已于2012年 入住这座猪城,计划每年出栏生猪2万头,生产西红柿1100吨。
袁士畴说:中国是一个养猪大国,总量几乎占来 世界的一半,但中国还不是一个养猪强国,反常 是分散式小规模的养殖方式,存在着很多不足,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而言,丹麦的养猪业都是中国学习的一个好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