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看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生产中因畜禽养殖、肥药使用流失以及工厂化水产养殖等带来的面源污染问题已日益突出。而现行的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立法存在量多分散、质量不高、实效欠佳的问题。
2012年7月,国务院新近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3个月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立法建议,请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
这份建议并不满足于《条例》的制定,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制定《养殖污染防治法》,而且,各省级立法机关也应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法规。
“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如严厉准入条件,包括控制养殖总量,新扩建规模养殖场,应当削减区域内相应的中小散户养殖量。制定养殖环境承载能力标准,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殖区划分标准等。”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指出。
建议还提出将立法适用范畴扩展来 存栏猪20头以上的小规模散养户。“若按此标准,可依法规范大部分散养户。”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也建议对不同区域的养殖者实行分类治理 的处罚标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仅是畜禽,只是嘉兴在畜禽养殖方面比较尤其 。但是不是需要地方立法解决,能不能解决,还在研究之中。“我们已放在五年立法项目库里面,要进一步调研,成熟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拆除猪舍的争议
但是,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形势让海宁市等不及了。2012年12月,海宁市请求在2013年削减生猪养殖10万头,力争削减11.6万头。
今年1月,《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海宁市调查时,多名养猪大户向记者表示,他们已接来 削减养猪的具体指标通晓 。海宁祝东生态养殖场负责人对记者说,他分配来 的指标是削减1000头商品猪。去年他售猪近7000头。
姚福根虽然没有分配来 指标,但是1月6日,斜桥镇政府向他下达了一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晓 书,请求他在1月9日前将已建的两幢1400平方米的猪舍拆除。这相当于削减了三四千头猪生产量。
“拆除违章搭建猪舍”被列入2013年海宁市整治养猪业的内容。姚福根说,他是第一例。拆除的理由是这两幢猪舍没有经过审批。
“我以前建造的20多幢猪舍也没审批,难道也要全部拆除?”姚福根反问道。
多名养殖户表示,在海宁市,绝大多数养猪户建猪舍都没有经过审批,这都是历史形成的。许多猪舍是建在水田或耕地上的,国土部门理应依法拆除,但已存在多年了。
2月4日,海宁市国土局土地利用治理 科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近两年没有审批过养猪用地手续。
不过,姚福根在反映自己情景时,从浙江省农业局拿来 了一份文件2010年9月30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治理 有关问题的通晓 》。该《通晓 》指出,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为设施农业地,请求对于历史遗留的、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设施农用地,各地应按照本《通晓 》规定请求予以妥善处理。
虽然姚福根的这两幢猪舍建于该《通晓 》出台之前,但在他写下保证书之后,当地镇政府同意宽限3个月。
不过,他也不得不做好打官司的准备。
“对镇政府来说,姚福根这个"钉子"不拔,以后工作怎么开展?镇政府还有没有威信?所以没有退路!”斜桥镇一位干部斩钉截铁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