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畜牧业信息观测预警
5.全面加强畜牧业观测预警体系建设。建设全新畜牧业“观测-估量 -预警”一体化软件平台,打造高效数据摘 集估量 和发布系统。实施畜牧业据统计观测绩效考评治理 办法,推进考评治理 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探索网络远程培训和视频培训等方式,改进现场集中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工 作覆盖来 一线信息摘 集人员。连续 完善观测数据摘 集上报的核查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6.拓宽畜牧业企业观测范畴。依靠 畜牧业挪动观测平台,探索将畜牧业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纳入观测范畴的有效途径。挠 住生猪屠宰这一关键环节,探索实施生猪屠宰企业跟踪观测制度,实现对生猪生产、屠宰等多环节观测。
7.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依靠 新软件平台,建设全新畜牧业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发布畜牧业生产和市场观测信息,适时发布预警信息。连续 开展生猪预警指数研究,中国养猪网,探索养殖户易懂、好了解的公共预警方式。探索建设面向养殖企业(场)的畜牧业生产网络实名动态调查系统,建立信息摘 集和反馈服务互动机制。
8.加强生鲜乳收购站观测工作。连续 强化数据摘 集上报环节的督促治理 ,强化信息摘 集人员的培训,逐步构建覆盖持证生鲜乳收购站的全口径观测系统。
三、加快建设现代饲料生产体系
9.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审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制定完善省级饲料治理 部门行政 审批制度、程序和规范,加强审核专家队伍建设和治理 ,做好饲料行政许可信息系统保护 ,确保饲料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按时完成。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 导,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进行政审批延伸绩效考核,为省级饲料治理 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制定饲料添加剂和单一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做好进口产 品登记和新产品评审工作。
10.全面推进饲料生产全程质量安全治理 制度。以《饲料质量安全治理 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出台为契机,面向 饲料企业和基层治理 部门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督促饲料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 制度和体系,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连续 组织实施规范示范企 业创建活动,开展专家现场指导和达标评估。组建规范专家队伍,为规范正式实施后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基础准备。
11.完善饲料质量安全观测计划。连续 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卫生状况观测、饲料中禁用物质观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观测,对各类已晓 风险和突出问题保持 不断跟踪。以全面管控风险、有效预防非法添加为重点,研究完善饲料质量安全观测工作的思路。
12.连续 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观测计划,开展重点省份跨省拉网观测,对禁止使用的“瘦肉精”类物质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省际和谐 和部门协作,严查“瘦肉精”违法案件,严打“瘦肉精”源头。
13.加强饲料产业发展指导与服务。做好饲料生产形势观测,加强月度与季度会商,指导饲料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加强秸秆养畜项目实施治理 ,总结推广秸秆处理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对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制定完善配套的安全使用规范。环绕 饲料资源、行业转型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战略研究。
四、不断推进草原保护建设
14.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划定基本草原。对已划定的基本草原严厉落实禁牧和草畜平稳 保护制度,实行最严厉的保护,确保基本草原“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行、用途不改变”。深入研究草原生态红线保护工作。
15.平稳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连续 配合中农办推动出台草原承包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牧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探索工作方法和体会。
16.深入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会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开展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景检查调研评估。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政策效应评估研究,合理制定补贴标准,科学界定政策实施周期,进一步平稳、完善和强化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17.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在巩固工程效果的基础上,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畴,科学布局草原围栏,实行重度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争取加大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工程二期投入力度,做好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相关工作。争取启动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南方草地开发利用和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