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饲料行业法制化治理 日臻完善。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再次通过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 条例》的修订,有效完善和补充了对饲料行业治理 的法律框架。配合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农业部先后出台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治理 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治理 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治理 办法》、《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治理 办法》,制定发布了《饲料原料目录》、《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质量安全治理 规范》虽未正式发布,但已筛选部分企业试点运行,将成为饲料行业治理 体系上的重大调整和新规,使饲料法律法规越发完善。各地方饲料治理 部门以此为基础,相应制定了治理 规章和制度审查办法等,对国家及农业部出台的相关法规等文件进行补充。与此同时,继1986年我国饲料工业标准化工作开始起步,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了包括《饲料卫生标准》、《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工业术语》等基础性标准和饲料产品、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机械的质量技术和饲料检测方法标准等共520项。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 条例》为核心,相关治理 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为辅助,地方性治理 规定为补充三位一体的较为完善的饲料行政法规体系。这也意味着,我国饲料行业法制化治理 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对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将起来 了至关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