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年三月,猪高热病曾由湖北传至我省安康、商洛。在镇安县小范畴发生的病情已通过严厉消毒等措施得来 有效控制,病猪没有流向消费市场;至于平利县的“问题猪”是否感染了猪高热病,还需要送来 省畜牧兽医总站进行检测。
安康市及平利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相继赶往当地,防疫专业人员已开始给生猪注射疫苗并现场喷药消毒。
平利县畜牧中心主任李仕新称,从目前情景估量 ,正阳、八仙等地部分生猪患病或涌现尤其现象,很可能与今年安康长期洪涝气候较高有关,该地区海拔1000余米,早晚温差大,客观上容易导致生猪感冒,使生猪免疫力下行,继而为其他病毒侵入创造了条件。由于该地区附近几省交界,也不排除有些村民起初选购的猪崽本身可能有疾病埋伏。他们得晓 这种情景后曾先后两次在正阳摘 样化验,也的确发觉了一种疾病病毒,目前已全力为生猪注射相关疫苗。本报记者 刘俊锋 郭魂强 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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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问题猪肉”将被严惩
国家工商总局请求严防“问题猪肉”流入市场
当前各地猪肉价格涌现不同程度上涨,个别地区涌现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的事件,国家工商行政治理 总局副局长刘凡5日在广东考察时请求,各地工商部门要严防死守不让“问题猪肉”流入市场,对“问题猪肉”的违法经营者将严惩不贷。
刘凡请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猪肉市场准入治理 制度,以检疫准入为核心,凡是发觉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各地对猪肉销售必须实行“场厂挂钩”制度,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货;从事猪肉批发、零售经营的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与当地工商行政治理 部门签订责任书;市场开办者应与市场内从事猪肉销售的经营者签订质量责任书。
实行“强制退出”制度。凡是不合格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及其制品,必须实施强制退出。因猪肉不安全而退出市场的经营者恢复销售时,必须提供不安全猪肉处理证明、整改措施和签订保证书。
实行“购销台账”制度。猪肉经销商必须如实记录猪肉的进货渠道、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质量等级及数量等相关产品信息。工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猪肉必须认真检查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市场巡查记录,实行可追溯监管。
刘凡请求,各地工商部门要马上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市场、商场和超市,反常 是要深入来 农村、城乡接合部的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各级工商行政治理 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查获的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对违法行为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清除出市场;对频繁发生违法行为的市场、商场和超市,要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市场主办者的责任。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