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涌现显然背离市场的尤其价格情景,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晓 。
5、托付 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请求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浙江粮油交易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为保护 公平、公平 、公布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同时也可以决定变更其他公布竞价方式。
7、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成交价: 为交货仓库仓口上汽车车板价,散装上车
8、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库存清单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竞买单位支付保证金、货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增值税发票的单位一致。
10、质量、计量问题:以发货粮库地磅计量为准(全过磅),由竞得方承担2‰保管损耗
11、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款 8 月 22日前来 账,逾期视作竞得方违约,并影响竞得方履行合同的信誉度,托付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竞得的对应标的物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12、提货期限及相关事项:款来 提货。竞得单位必须在 8 月 30日提清全部货物,如逾期未提,托付 方马上移库,所产生翻仓、短驳及每天每吨3元的超期保管等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13、提货及汽车请求:散装车提货。余杭分公司新安粮库散装提货汽车长13米以内。良渚分公司潘板粮库散装提货汽车长9米以内。竞得单位如要提货,需提前两天与发货单位联系,并派人来 现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看样、提货联系人:
余杭分公司:李伟海0571-88662317
良渚分公司:胡向平0571-88771358
14、从2013年开始,在本中心组织的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托付 的交易活动中三次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的单位,两年内限制参与本公司托付 的交易活动。
15、本次竞价交易工作小组由托付 方、受托方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竞价交易过程中涌现的一切情景作处理与决定。
16、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不要使用360等其他浏览器。
17、本公告最终说明权回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余杭区收储公司联系电话: 0571-89175282 联系人:沈君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杭州余杭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国家粮油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