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摘 联摘 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乐昌监狱
的托付 ,对
广东省乐昌监狱大宗生活物资(大豆油、个人购物、副食品)摘 购项目
进行公布招标摘 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摘 购项目编号:0851-1461SG00CL03
二、摘 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乐昌监狱大宗生活物资(大豆油、个人购物、副食品)摘 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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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 摘 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请求 )
包组号
摘 购内容
月摘 购金额
(人民币 万元
/
月)
交货地点
供应期
包组一
大豆油
3.5
乐昌监狱罪犯伙房
包组二
个人购物
85
乐昌监狱各监区
包组三
副食品
13
乐昌监狱罪犯伙房
解释:以上摘 购内容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提供。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摘 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1.3
1.4
包组一投标人须具有摘 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5
包组二
投标人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狱属地(韶关市范畴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1.6
包组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1.7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同一包组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1.8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05
月
16
日
-2014
年
06
月
04
日,每日
9:00-11:30
,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2
2.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查)
2.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 书原件;
2.3.2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核查)
2.3.3
2.3.4
2.3.5
2.3.6 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 原件核查)
2.3.7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