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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侠讯:南方饲料消费省份摘 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费用补贴财务治理 办法

来源: 互联网   2014-06-19 11:40:41   查看:  次

猪猪侠讯:南方饲料消费省份摘 购东北地区2009年新产玉米费用补贴财务治理 办法[/page]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平稳国内米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下同)新产米上市后,中央财政对南方饲料消费省份摘 购东北地区新产玉米并运来 本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为此,养猪论坛 ,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范畴

  (一)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6个省(区、市)。

  (二)上述省份的地方储备粮公司和玉米饲料加工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由省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愿、自主申报、自担风险的原则,每省(区、市)托付 1-2家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统一来 东北地区摘 购2009年国内新产玉米,并统一运归本地和申领补贴。具体企业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上述省份的中央直属粮食企业(含企业总部)在东北地区摘 购并运归上述省份的玉米,以及上述省份的中央储备企业从东北地区摘 购并用于储备轮入的玉米,享受同等补贴政策,具体企业名单由企业总部审核确定,并由企业总部统一组织申领补贴。

  (四)有关省份及中央直属企业筛选确定具体企业名单后,需报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备案;国家粮食局汇总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一经公开,不再调整。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五)纳入补贴范畴的企业,申领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由省级粮食行政治理 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托付 的企业,需同时具有粮食经营资格,以及所在地省级粮食、财政部门共同出具的托付 文件。中央直属粮食企业和储备企业需由企业总部审核确认。

  2.企业在东北地区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价格不得低于内蒙古和辽宁0.76元/斤、吉林0.75元/斤、黑龙江0.74元/斤(国标三等,下同)。收购高于或低于国标三等玉米,按照国家标准每升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收购价格可以上浮或下调0.02元/斤。

  3.摘 购的玉米必须是2009年度国内新产玉米。

  4.享受费用补贴的摘 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5.摘 购的玉米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运抵本省(区、市)。

  6.补贴申领企业必须与运输凭证的货物接收单位相一致。

  7.中央储备企业申请补贴的玉米摘 购总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下达的本地区补贴期限内合理的年度轮换计划。

  (六)企业按上述规定实际摘 购并运归本省(区、市)的玉米,中央财政按折合标准品(水分≤14%、杂质≤1%)的玉米数量,每斤0.03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定额费用补贴。享受补贴的玉米由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七)纳入补贴范畴的企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觉,取消该企业全部财政补贴,并通过社会媒体等公布通报:

  1.企业将尚未运抵本省(区、市)的玉米申领补贴。
 
  2.企业将非补贴摘 购期限内摘 购的玉米,或非2009年东北地区新产玉米申领补贴。

  3.企业未按据统计制度规定向当地粮食行政治理 部门报送购、销、存据统计月报,以及属于粮油加工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粮油加工业据统计报表,拒报虚报据统计资料。

  4.其他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

  (八)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观测结果,当东北地区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玉米价格归升来 平均0.80元/斤(国标三等)以上时,中央财政停止补贴。

  三、补贴政策的起止期限

  (九)享受补贴的玉米需是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在东北地区摘 购,并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运抵购粮企业所在省(区、市)的2009年国内新产玉米。

  (十)摘 购时间以摘 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十一)运抵截止时间指运输来 购粮企业所在省份的时间,根据合法的运输单据上注明的日期,按以下原则确定:

  1.省间铁路直达运输以货来 站台日期为准;

  2.铁水、公水联运以货来 接卸码头日期为准;

  3.公路直达运输以货来 接卸目的地日期为准。

  四、补贴资金的申请

  (十二)申请时间。享受此项费用补贴的企业需在2010年7月15日前提交申请,地方摘 购企业按上述规定期限向省级粮食行政治理 部门报送补贴申请及有效凭证;中央所属企业向企业总部报送补贴申请及有效凭证。补贴申请包括玉米摘 购和运输的全部材料,以及运归本省(区、市)的销售、库存情景。

  (十三)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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