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摘 购人: 邹平县畜牧兽医局
地 址:山东省邹平县黄山三路 207 号
联系方式:曹文学 0543-4322680
二、摘 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280 号晨报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 0533-359191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 ZC-2013-104
四、摘 购货物内容:
摘 购内容
数量
猪的常温精液
8 万头份
五、供应商资格请求: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储存 和运输的技术力量和基础条件的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 2 )供应商须具有市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存栏能摘 精的种公猪 30 头以上,来源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系谱清楚并附具种畜禽合格证。种公猪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点 ,无遗传缺陷,健康状况良好。供应商必须建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种公猪档案和精液生产登记册。供应商生猪良种补贴标识和档案记载的信息应当持续、完整、真实;
( 3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景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 资金的良好纪录;
( 5 )在以往的政府摘 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 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摘 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13 年 9 月 13 日 ~ 9 月 22 日 (节假日除外)8 : 30 ~ 11 : 00 ; 14 : 00 ~ 16 : 00
(每套人民币 300 元,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 50 元特快专递费,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托付 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 5 条所声明的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晓 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托付 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来 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543-3012932 ),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七、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1 、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 706 室(邹平县鹤伴二路 268 号)
2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280 号晨报大厦七楼)
八、资格审查时间: 2013 年 9 月 26 日 上午
资格审查地点: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 1907 室(邹平县鹤伴二路 268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