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主动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完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治理 等办法,制定数据库建设等规范标准,制定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完善中央和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制定发布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评判 指标,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
(十四)加强兽医实验室和动物诊疗机构治理 。加强兽医实验室治理 。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治理 规章制度。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严厉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治理 。深入推进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比对工作,提高实验室检测诊断能力。加强动物诊疗机构治理 。重点规范城市动物诊疗市场。着力培养动物诊疗机构发展,推进动物诊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五、连续创新兽医治理 体制机制,提高机构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五)深入推进兽医治理 体制机制创新。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连续 摘 取主动有效措施,按照“完善机制、提高素养、增强能力”的请求,深入推进兽医治理 体制机制创新。要全面总结兽医治理 体制改革工作,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兽医治理 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要保持改革趋势不坚毅,反常 是要处理好兽医治理 体制改革与乡镇综合改革和地方机构改革的关系,避免各级兽医工作体系产生新的震荡。要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规范乡镇畜牧兽医站标准化运行。
(十六)加快新型兽医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治理 平台建设,创新兽医队伍治理 手段。深入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连续 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研究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力度,加强从业资格准入治理 和从业行为监管。连续 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做好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官方兽医队伍整体素养。加强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和治理 ,强化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加强经费使用治理 。加快建立地方兽医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行业协会各自资源优势,形成推动兽医事业发展合力。
六、加强兽医科技工作,为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十七)加快兽医科技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成熟技术产业化。加强兽用生物制品应用技术研究,完善产业化品种结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配套技术。加强中兽医、中兽药研究,发挥中兽医、中兽药在动物疫病防治中的作用。有效利用各级兽医机构和人才队伍,挠 好综合配套技术、集成示范技术、快速检测技术推广应用,主动探索针对各类养殖场所的疫病综合控制措施,促进风险关键点控制技术在从农场来 餐桌全过程中的应用。
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连续增强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能力
(十八)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兽医系统国际合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入研究并大力推广国际动物卫生标准,加快我国兽医事务国际化步伐。与OIE联合开展兽医体系绩效评估培训。深化与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利用其资金技术资源,强化我国动物卫生风险治理 、疫情观测和快速反应能力。边境地区要加快探索构建跨境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加强与相邻国家的交流合作,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动物疫病联合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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