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海法宣
零散控制市场的“村霸”们,在高人点拨下强强联手,组建合法公司,一口气控制了海珠区8家肉菜市场猪肉配送权,垄断了海珠区半个私宰肉市场,还与配送放心肉公司14人狼狈为奸,将私宰肉卖进酒楼,先后牟取暴利达660余万元。昨日海珠区法院公布审理18名该团伙成员,团伙头目白云钊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同时被控开设赌场、非法经营、敲诈勒索、夺 劫等罪名。
据指控,从2000年至2008年初,被告人白云钊、张小强、罗天兵等人分别通过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控制生猪私宰市场等方式积存 起一定的经济实力、纠集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2008年初,白云钊团伙为垄断海珠区部分市场的猪肉供应,在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屠管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因受贿罪已受审)的支持下,各自出资合股经营广州市海珠区辉和肉品经营部(下称辉和公司)。随后,该团伙以辉和公司为依靠 ,逐步 形成一个以白云钊、张小强、罗天兵等六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团伙通过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控制海珠区私宰猪肉市场;通过纠集人员摘 用摆场、展现 力量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具有猪肉配送资格的公司,争夺海珠区放心肉市场。
截至2010年案发,该团伙已逐步控制了海珠区龙潭、东峻、赤沙、仑头、北山、上涌、路路发、凤发等8个市场的猪肉配送权,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形成了非法控制,经营额达3831.7万元,利润达688.6万元,严重危害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相关链接
瘦肉精引爆海珠工商窝案
2009年轰动一时的“瘦肉精”事件不仅令一批不法肉贩落网,也牵出了事件背后匿藏的职务犯罪。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分局原局长胡本新因受贿近40万元获刑4年,原副局长梁森南也因受贿26万元,并向胡行贿14万元,被控行贿罪受审。
另外,海珠工商分局屠管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也因受贿一审获刑3年,其不服一审判决目前正在上诉中。
【庭审现场】
肉霸辩称是治理 人员
分文未出即入股,和村委领导比较熟
昨日庭上,涌现在被告席上的白云钊颇有“老大”风范,对于公诉人指控其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并未否认,反而对夺 劫罪(夺 生猪)的指控提出异议,称自己并不晓 情。其后,对大部分口供质证等,其均说“我不发表意见”。而另一骨干成员罗天兵,一脸白净,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则一直很斯文地强调自己只是负责经营。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众被告的供词,指称以白云钊、张小强、罗天兵、李智能、陈景云等为首的6名辉和公司股东为团伙骨干,其均未以现金或相关实业入股,多以对海珠区肉菜市场的“经营权”而入股。而因白云钊在当地最有势力,说话最有分量,因此成为“话事人”。
白云钊辩称自己只是公司请来的治理 人员,因其有两个市场的猪肉配送资格,被吸取 进入公司。而所谓的配送资格,并无相关合同文件,其称因其是土生土长的龙潭村人,和村委领导比较熟,被口头约定特许代为治理 而拥有了“经营权”。其他如拥有赤沙、北山两个市场“经营权”的李智能,拥有3个市场经营权的陈景云等,也都是以此类“经营权”入股。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众股东都辩称自己仅是整合市场资源,参与公司经营,并不是欺行霸市。各大股东的辩护人则表示,8名被告只是行使公司股东的权益,并非黑社会组织。
“一头放心猪至少赚500元”
号称技术入股,打私有工资
昨日庭上,自称打私队长的张小强原是私宰猪贩,供称此前一头私宰猪能牟利120元,上交20元后自己还能纯获利100元。后来得来 杨海生的点化,“搞什么私宰肉,一头放心肉,至少赚500元以上”,他当即决定“改邪回正”。
其他股东多多少少带着手下控制的市场入股公司,但张小强一无所有,他称因自己对猪肉市场的费解以“技术”入股。“整个海珠肉市我最懂,他们都不懂,我就靠这个赚钱。”他还称自己进行打私工商局发工资,还有一张工资表。
此前其供认,先后向杨海生行贿8万余元,昨日庭上他改称自己仅行贿两次共1.3万元,别的都是公司或别的股东给的。
工商授权打私猪?冒充!
让手下市场踩点,再带人去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