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4月以来,全国各地生猪及猪肉价格涌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一些大中城市价格涨幅较大、涨速较快,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器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发出通晓 ,请求各地摘 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 市场供应。我县是全市猪肉主产区之一,在去年生猪价格低迷和特大高温洪涝灾害后,县政府出台了扶持生猪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猪肉及其他肉禽蛋货源充足,市场运行稳固 ,尽管价格略有上涨,但在全市范畴来看我县猪肉价格仍处在低行列。随着一些猪肉销区在我县收购数量的增加 以及全国市场的影响,我县面临的市场供求压力亦将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切实保证 城乡居民生活,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切实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 市场平稳工作通晓 如下。
一、切实加强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生猪及猪肉价格适度上涨,有利于增加 养殖户收入,调动农民主动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但上涨过快也会带动其他肉类及禽蛋等副食品和餐饮业价格上涨,影响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因此,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器重,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严厉落实工作责任。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在市场可能涌现脱销、断档以及价格剧烈震荡的情景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来 预警及时、行动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商委、农牧、工商、交通、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促进生猪产业不断健康发展,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固 。
二、切实摘 取措施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各镇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落实生猪扶持政策,切实挠 好生猪生产,保护母猪生产能力,对饲养母猪的养殖区、养殖场和专业户给予适当补助,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养猪主动性,主动为养殖户和谐 资金,解决融资难问题;县农牧局和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养殖户的技术指导,积极为养殖户提供仔猪猪源等相关信息;鼓励 发展规模饲养,增加 母猪和商品猪存栏总量,提高生猪出栏率,缓解生猪生产规律性震荡对市场的影响。
三、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要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动物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治理 ,加强重大动物疫情观测预警预报,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要切实做好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预防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要依法实行强制免疫,养猪场每周消毒1-2次,加强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消毒。落实驻村脱干来 场指导和兽医挂牌服务制度,驻村干部和挂牌兽医要随时上门检查、监督养猪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指导防控技术,做来 科学防控。要加强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控,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要连续 推进兽医治理 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机构治理 ,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养和支撑服务能力。
四、切实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县商委要实行屠场屠宰及猪肉价格上报制度,及时保送我县生猪供求及市场价格变化情景。密切关注本地生猪供求和市场价格变化,准确把握 价格变动方向,及时上报生猪及猪肉市场行情。要与屠宰企业一道,广辟收购渠道,加强猪源组织,建立产销合作机制,确保货源供应,平稳宰杀量,保证市场供求平稳 ,做来 连续档、不脱销。反常 要注意做好医院、部队、学校学生食堂以及传统节日的猪肉供应工作。
五、切实加强猪肉等副食品的市场监管。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涉及生猪生产和经营的各种收费进行认真清理,对违反政策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必须坚定予以取缔;对不按政策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改变收费对象、化整为零增加 收费、多个环节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的要坚定予以纠正。要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治理 ,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屠宰企业借机囤积居奇,人为减少宰杀量,获取高额利润。屠宰企业要严厉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保证肉品质量,防止屠宰厂借机宰杀病死生猪,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强化检验检疫,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