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屠宰、销售病死猪的吕江永(左一)等被告人在法庭上。臭气熏天的冷冻室、发黑的冻肉、变质的猪内脏……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一处非法生猪屠宰点的场景。近3万斤病死猪肉,就从这里源源连续流向高校食堂和人们的餐桌。令人惊奇 的是,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竟然 没有被一家监管部门发觉,直至群众举报,才让涉及北京多个市场的病死猪肉产销链浮出水面。8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掀开了病死猪肉从屠宰点来 餐桌的乱象。 (新华社/图)
近年来,病死猪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的案件频频曝光。前不久,多家法院分别就几起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依法进行了审理,涉案猪肉数量和金额庞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病死、染疫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但在庞大利润原因的刺激下,黑心商贩们无视法律法规,以低价非法收购病死猪,经过加工,处理后用以冷冻或腌制腊肠、腊肉,并运往各地,最终流向市场,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浙江龙游:以喂鱼为借口非法收购病死猪万余公斤浙江《今日早报》8月13日消息,早前浙江龙游县工商局突击检查,发觉一起以喂鱼为幌子非法收购病死猪案件,涉案猪肉达10055公斤,猪头217公斤,涉案价值逾17万元。8月7日,浙江龙游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4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8个月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8000~20000元。
2012年7月初,涉案人员朱某与金某合伙收购、加工病死猪并以此销售挣钱。其所收多为病死或难产而死的母猪,重达300~400斤,部分病死猪在收购时内脏已发臭,收购价格低至200元/头。2012年7月30日下午,龙游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该非法屠宰点进行突击检查,遂被查处。
福建厦门: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数量达5.9万余公斤据新华网福州8月8日消息,近日,福建厦门集美区法院宣判一起特大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其中,涉案人员张连泉自2010年9月始,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数量达5.9万余公斤。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张连泉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2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案被告人沈金元在2011年9月至10月间,5次从龙岩市将病死猪肉1115公斤运至厦门市售卖给张连泉。据沈金元交代:“100斤以下小猪一头50元,大的一头150元,共赚了2700多元,死猪肉来源于自己的猪场,还有邻近捡来的。”
另一名被告人张林坤说:“2011年6、7月份,我以每斤3元的价格向张连泉收购3次病死猪的排骨,然后将这些排骨剁掉加工以后以每斤3.5元或4元的价钱零散批发给一些快餐店煮给人食用,我晓 道张连泉卖的是病死猪肉,因为很便宜,如果生鲜的猪肉排骨每斤要二十几元。”
2011年11月,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张连泉加工分装后寄存的病死猪肉1963公斤。经鉴定,冻库内所存病死猪肉中含有猪繁育 与唤 吸综合征病毒、圆环病毒,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北京市:近3万斤病死猪肉流向高校食堂和餐桌据新华网北京8月8日消息,北京海淀区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一起北京市房山区非法生猪屠宰案件。该案造成近3万斤病死猪肉流向高校食堂和人们的餐桌。
涉案人员李红河在锦绣大地市场从事猪肉批发生意,2012年春节开始从另一名涉案人员吕江永处进货。“正规渠道进肉一样 9元多一斤,从吕江永手里拿只要6.5元,加价一元卖给零售商,还是比正规渠道便宜。”李红河说,他前后从吕江永手里进货2万多斤,获利2万多元。此外,2012年5月始,何某经营的公司向北京邮电大学餐饮中心新食堂惠风餐厅供应的五花肉和肉馅也是源于吕江永的病死猪肉。
据费解,吕江永从病死猪贩子手中以每斤1~2元钱不等价格进货,出货价约每斤6元,一年多的时间,销售病死猪肉近3万斤,获利十几万元。“骨头是五毛一斤,猪头是一块五一斤,猪小肠是一块一根,猪皮是七八块钱一张。”吕江永说,这些病死猪的猪头、内脏等一样 被人买去做熟食,而猪皮则被人买去做肉皮冻。
办案人员称,查封屠宰场时,用塑料袋装着的一些猪内脏都已经发黑变质。
食药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犯罪者要人头落地据南方周末网早前报道,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该司法说明首次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编织了严密的刑事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