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1〕1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广健康养殖,生猪生产不断、平稳发展,有力地保证 了猪肉市场供应。但受全球性通货膨胀、饲养流通成本上升以及国内生猪价格上涨等原因的影响,生猪价格,我省生猪、猪肉价格涌现了较大幅度上涨。养猪业是我省农业的传统产业,猪肉是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挠 好生猪生产,保持 合理的价格水平,对平稳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 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稳固 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平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建立和完善保证 生猪生产平稳发展机制,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晓 如下:
一、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
发展生产是平稳价格、保证 市场供应的基础,要立足当前解困,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摘 取综合有效措施,努力提升生猪产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市场有效供给。
(一)加快落实平稳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加快落实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和生猪良种补贴等项目;认真做好实施省政府制定的海口、三亚及东部西部养猪补贴、中部农民增收等项目工作。要加大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尽快落实来 养殖户,平稳养殖信心,调动养殖户主动性。
(二)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要加强良种场、原种场、扩繁场建设,提高种猪供种能力。要强化种猪场种猪质量检测,提升种猪质量水平。要建立农村母猪养殖示范村,从根本上解决仔猪缺口问题。要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加快推广品质好、抗病抗逆性强、生产性能高的优良品种,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和生产性能。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及时解决饲养存在的技术问题,提高饲料转化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 生猪养殖效益。
(三)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要加大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设施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规模养殖比重。要组织实施好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遴选典型示范场,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生猪标准化生产。
(四)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要着力解决企业发展生猪生产中遇来 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扶持生猪生产龙头企业加快项目落户速度,为扩大生产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要连续 挠 好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腹泻等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种猪场垂直传播疾病观测净化工作。要加强疫情观测预警和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治理 。要强化应急准备,切实挠 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六)加强预警观测与信息引导。要强化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动态观测,密切关注生产形势的变化,加强形势估量 ,及时发布市场预警信息,主动引导广大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要加强据统计观测队伍和装备能力配套建设,提高生猪生产预警观测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生猪主产市县要建立专业批发市场,统一公开收购价格,使农户生产的生猪能集中交易,杜绝猪贩子压价收购农户生猪。鼓励 养猪企业、专业户进入市场,发展饲养户流通组织。发展猪肉零售组织,扩大销售网点。引导和鼓励 龙头企业与中小农户签定产销订单,建立统一品种、饲养、技术、治理 、销售、分户饲养等“五统一分”模式,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养猪专业合作社,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散养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应付市场震荡的能力。
三、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化
挠 紧建设儋州福润肉类加工厂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筹建罗牛山2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厂,提高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市县城区屠宰厂升级改造和开展肉品配送,引导屠宰企业融入来 生猪养殖、收购、批发、肉类加工、肉品配送、零售等产业链,减少环节损耗。要清理整顿现有定点屠宰厂,合理规划建设屠宰厂(点),建立屠宰、检疫、市场销售联动监管机制。
四、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要加强生猪市场调剂 和监管工作,规范生猪屠宰收费,减少摊位费,降低猪肉销售成本。要整合生猪产销监管力量,商务、工商、物价、畜牧、公安等部门要联合组成工作组定期检查猪肉销售市场,加强市场监管,打击猪贩、肉贩联合压价收购生猪、哄抬市场肉价、欺行霸市等行为,促进生猪市场公平、公布、公平 竞争,使消费者食 上“放心肉”、“安全肉”,推动生猪产业不断健康快速发展。要建立生猪省内供给安全机制,适时调整生猪省内供给和出岛平稳 ,确保生猪省内供给安全。
五、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