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生猪供求快讯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猪猪侠讯:2013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出炉

来源: 互联网   2013-09-28 19:49:43   查看:  次

猪猪侠讯:2013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出炉[/page]

 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关于印发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晓 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发改经贸[2013]947号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为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请各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器重夏粮收购工作,密切关注小麦市场价格变化,周密部署,紧密配合,认真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养猪网,反常 是要落实好预案在启动收购、托付 收储企业资格审核、信息公布等方面提出的新请求;同时要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入市收购新粮,及时和谐 解决收购过程中涌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小麦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和市场稳固 运行。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特此通晓 。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预案全文如下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收储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治理 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第二条  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第三条  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2元。白小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硬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红小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硬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均为混合小麦。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3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把握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来 库价。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非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晓 》(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确定。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第四条  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小麦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为:(1)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受中储粮总公司托付 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上述6省地方储备粮治理 公司(或单位);(3)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治理 公司(或单位)。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第五条  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业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托付 收储库点。托付 收储库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通过当年的工商年检;在农发行开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仓容,仓房条件符合《粮油仓储治理 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9第5号)请求,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检化验设备和人员;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具有较高治理 水平和良好信誉;严厉执行粮食流通据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据统计报表;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相关设备齐备完善。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中储粮直属库、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作为托付 收储库点,发挥国有企业的主渠道作用。Er8中国养猪网-立足饲料,服务畜牧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